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1988年7月1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88-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1988年7月1日)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任命刘宗欣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石祝三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钟澍钦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陶毅民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任命李林阁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任命马钊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任命张鹤松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