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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86-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杨易辰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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