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85-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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