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有期徒刑最高年限的批复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文号:
颁布日期:1970-0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有期徒刑最高年限的批复

1953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你院1953年5月20日东法行字第2449号报告收悉。

关于有期徒刑最高年限,在中央未作明文明规定以前。一般的可不超过十五年,但有特殊情况得提高至二十年。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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