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公告2011年第6号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文号:2011年第6号
颁布日期:2011-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公告

2011年第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4号和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加住房建设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国土资源部2010年初组织各地首次编制指导性的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于4月上旬向社会公布。一年来,先后制定发布国土资发[2010]34号、151号、20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房地产用地供应调控政策,推进信息公开,强化实施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计划落实。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实效,促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有效落实。近日,国土资源部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

一、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大幅增长,供地计划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住房供地计划18.47万公顷,实际完成12.54万公顷,比2009年住房供地增加4.9万公顷,同比增长64.1%。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47万公顷,同比增加124.5%。与前几年的供地情况同口径相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其他住房实际用地10.89万公顷,同比增长42.5%。

从计划完成情况看,全国住房供地计划实际完成67.9%。其中,保障性住房(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完成计划的65.2%;棚改房用地1.47万公顷,完成计划的40.2%;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6.51万公顷,完成计划的80.9%;其他住房用地2.96万公顷,完成计划的68.5%。

二、主要热点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普遍较好

上海、宁波、北京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比例分别为105.6%、103.4%、101.0%,超计划完成;南京、杭州、厦门完成比例分别为94.5%、87.2%、85.2%。深圳和广州保障房用地完成比例分别为228.0%和163.8%,完成情况较好。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南京、青岛、厦门、广州和深圳9城市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占全年住房实际用地的比重均达到或超过70%。

三、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供应,中央确定的580万套用地应保尽保

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分为两类,除直接安排的1.59万公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外,在棚户区改造用地中还安排了8722.06公顷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因此,保障性住房用地全年实际供应量为2.47万公顷,占住房用地总量的19.7%,创历史新高。中央确定的58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用地得到应保尽保。

四、“三类”住房供地超70%,供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9.58万公顷,占全年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的76.4%。分省看,28个省(区、市)“三类”住房用地供应占全部住房用地供应的比例均超过70%。占比超过80%的有10个省(区、市),其中甘肃、黑龙江占比超过90%。从地级城市看,有333个占比超过70%,仅有18个占比低于70%。

五、供地计划完成不平衡,东部地区落实力度大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住房供地计划完成76.1%,执行情况好于中、西部;分省看,有14个省(市)计划完成比例超过70%,其中,天津、湖南、上海、北京超计划完成,比例分别为135.9%、120.9%、105.6%、101.0%,内蒙古和贵州完成率较低,分别为43.9%和36%;从地级城市计划完成情况看,近半数完成比例超过70%,66个超计划完成。

总体来看,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普遍较好,但也存在计划落实不平衡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是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第一年,各地前期调研和论证不够充分,预测不够准确;二是住房供地计划、住房建设计划之间的衔接不够。从去年情况看,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公布在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在后,虽然有一定的衔接,但由于保障房目标尚未确定、计划下达较晚,使得供地计划规模编制偏大;三是一些地区出于争取补助资金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考虑,住房建设计划规模和用地计划规模偏大;四是部分地区地方财政困难,融资渠道有限,资金落实不了,建设项目难以推进;五是少数项目用地仍实行毛地出让,在房价上涨带动拆迁成本上升的背景下,征地拆迁进展缓慢,造成已批准的土地不能及时转变成有效供给,影响了供地计划的实施。

下一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总结分析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和实际供地用地情况,抓紧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快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对已安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监管、督促按期开工建设。同时,要按照“稳总量、调结构、保民生、促开发、强监管”的原则,提早谋划2011年住房建设用地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调控监管力度,继续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地总量,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附表:

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情况汇总表

附表

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行政

辖区住房用地保障房用地棚改房用地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其它

住房用地

全年实际住房用地

全年计划保障房用地全年实际其中棚改房用地全年实际其中中小套型

商品房用地

全年实际其中

廉租房经济适

用房保障房中小套型普通限价公租

合计125381.85184748.8415949.853509.1012440.7514725.408722.066003.3465085.4763342.271552.95190.2529621.12

北京2525.002500.00184.0020.00164.00912.000.00912.00713.00477.00191.0045.00716.00

天津2364.001740.00247.000.00247.000.000.000.001482.001289.00193.000.00635.00

河北5716.3910825.91485.81188.93296.88681.92340.57341.343017.292993.7718.704.821531.37

山西1961.264730.02448.78148.71300.08401.21107.84293.38730.29678.7024.9226.67380.98

内蒙古4602.2010488.93669.64232.52437.11730.47163.06567.412446.372386.8559.520.00755.73

辽宁9448.1512708.37638.4712.28626.19439.80234.77205.035627.915627.910.000.002741.96

吉林2965.245564.90241.2093.95147.25766.18242.07524.111635.171635.170.000.00322.68

黑龙江5261.118753.30264.05110.12153.932208.511532.00676.512345.882341.584.300.00442.68

上海1162.001100.00220.000.00220.00615.00615.000.0054.0054.000.000.00273.00

江苏12862.0413009.532102.4851.002051.481727.851143.51584.355699.055258.18411.6629.213332.66

浙江6911.038239.92275.2439.86235.392295.241549.97745.262552.892534.3013.764.831787.65

安徽6476.8010673.731526.60199.301327.30727.10521.40205.702713.802678.9013.9021.001509.30

福建2001.604234.26118.6161.7556.86216.2425.40190.841251.951243.494.963.51414.80

江西3194.254391.00495.57247.12248.45323.33261.7061.641659.261644.8311.892.55716.09

山东12227.0818165.02796.0147.93748.08194.2439.00155.248811.478737.5273.950.002425.36

河南5794.607372.35915.28179.69735.59639.37507.86131.513522.333519.682.650.00717.61

湖北3776.205548.11359.9384.03275.9095.0090.424.582564.502551.9112.590.00756.77

湖南3845.643180.15405.8566.94338.910.000.000.00200.38200.380.000.003239.41

广东4569.927503.55294.6531.31263.3513.420.0013.423200.323141.5839.2419.501061.53

广西2846.385002.09405.8781.01324.86121.4743.3978.081792.121685.02107.110.00526.92

海南1491.181564.00601.0680.23520.8481.7281.720.00426.97242.44182.312.21381.43

重庆2886.566449.01647.74136.50511.243.723.000.721641.461641.460.000.00593.64

四川6128.648160.23754.06172.74581.32209.85123.4686.383958.713900.8552.535.341206.02

贵州1636.234543.71500.8789.04411.820.000.000.00803.00803.000.000.00332.37

云南2928.504969.78225.00158.9466.0632.3232.320.001988.891969.6419.250.00682.30

陕西2346.883465.94416.38164.52251.86246.76223.4023.361167.011155.315.356.35516.73

甘肃1554.992420.41376.44219.84156.60245.28148.8796.41809.13770.6534.803.68124.14

青海642.81835.41146.7578.3968.36121.08119.131.9598.1398.130.000.00276.85

宁夏1467.411787.47232.1065.42166.68121.58121.580.00674.43674.430.000.00439.29

新疆3787.764821.74954.40447.03507.37554.74450.62104.131497.751406.6075.5715.58780.87

备注:1.北京市的棚改用地为定向安置房用地。

2.用划拨土地建设的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计划放入经济适用房供应计划中。

3.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0年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分别为56.46公顷、900.22公顷,由于网络原因,当初两地填报计划滞后,未列入报送国务院的统计表。故此表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