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

颁布单位:商务部文号:商办财函[2011]24号
颁布日期:2011-0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

商办财函[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提高内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突出使用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现对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一、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各项资金项下实施项目的数量、资金到位及配套情况、预算执行率、具体承办单位、支持内容等),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效果(包括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改进资金支持方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建议。

二、对今年内贸工作和“十二五”期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有关思路、具体安排及政策建议。

请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相关情况及附表报商务部财务司,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财务司内贸财务处

邮编:100731

联系人:佟滨电话:010-65197458

姚卫东电话:010-65198621

传真:010-65197974

附表:

1.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进展情况调查汇总表

http://cw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1/1295405442308.xls

2.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http://cw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1/1295405454698.xls

3.2010年商贸服务行业统计资金使用进展情况调查表

http://cw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1/1295405466203.xls

商务部财务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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