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doc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E8%BF%9B%E5%87%BA%E5%8F%A3%E8%B4%A7%E7%89%A9%E6%8A%A5%E5%85%B3%E5%8D%95%E4%BF%AE%E6%94%B9%E6%92%A4%E9%94%80%E8%A1%A8.doc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doc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E8%BF%9B%E5%87%BA%E5%8F%A3%E8%B4%A7%E7%89%A9%E6%8A%A5%E5%85%B3%E5%8D%95%E4%BF%AE%E6%94%B9%E6%92%A4%E9%94%80%E7%A1%AE%E8%AE%A4%E4%B9%A6.doc

海关总署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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