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国资厅分配[2010]438号
颁布日期:2010-08-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分配[2010]4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各中央企业:

为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薪酬价位对企业薪酬水平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体系建设,提高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分配调控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准化水平,同时为国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经研究,定于8月18日-10月15日通过《2010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的方式,开展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调查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监管企业,以及各中央企业。

(二)调查范围包括企业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仅调查单户企业的数据),以便同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相互勾稽、对比分析。

(三)调查人员范围按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三个系列分类。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信息除职工薪酬的相关数据外,包括相关的人工成本等信息。

(一)“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企业人工成本主要信息、企业职工薪酬信息、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策所需信息。

(二)“集团总部职工薪酬数据调查表”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两个系列的13个岗位。

(三)“子企业职工薪酬数据调查表”包括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三个系列的17个岗位。企业填报时选择“集团总部”或“子企业”二者之一。

三、调查要求

(一)各地国资委(局)负责所监管企业(含子企业)“调查问卷”填报的组织工作,各中央企业负责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调查问卷”填报的组织工作。

(二)“调查问卷”可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企业分配局子站,各地国资委(局)网站,各中央企业网站下载。各地国资委(局)的有关处室和各中央企业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调查问卷”在本单位或本企业网站的转载、链接工作。

(三)请各企业于10月15日前将下载的“调查问卷”填写完整后,通过登录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点击“上传调查问卷”报送(不便在网上上传“调查问卷”的企业,可以用光盘形式快递至各地国资委(局)或各中央企业,由其负责上传)。“调查问卷”在上传国务院国资委的同时,按照隶属关系分别上传或报送各地国资委(局)和各中央企业。

(四)请你们认真组织有关单位按时完成职工薪酬调查填报工作,确保调查的全面、真实、准确。

国务院国资委将在汇总调查信息的基础上,向各地国资委(局)和各中央企业反馈薪酬调查的总体情况。

联系人:吴诗旸朱睿

电话:(010)6319300263193720

邮件:[email protected]@sasac.gov.cn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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