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兴寺摩尼殿壁画保护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隆兴寺摩尼殿壁画保护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905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北正定隆兴寺摩尼殿壁画保护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4]18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补充结构稳定性评估、可溶盐现状及发展趋势相关评估,补充说明加固材料筛选时加固效果的评估方法,并根据评估结论对方案作进一步深化。

(二)补充壁画结构图、多层壁画(有文字)的照片及现场试验照片。

(三)待完成标准实验区并经充分评估后方可大面积实施。

(四)环境监测应完成一年的周期,以便明确壁画所处环境变化的规律。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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