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授牌仪式”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0〕628号
颁布日期:2010-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召开“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授牌仪式”的通知

办保函〔2010〕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进一步推动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研究探讨当前大遗址保护理念和保护手段,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水平,规范各地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做好“十二五”期间大遗址保护工作,我局拟于11月18日至19日在四川成都组织召开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授牌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厅)主管大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1人、入选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1人参加会议。

二、与会人员需提交本省(区、市)或本单位“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工作总结和“十二五”期间拟开展工作的计划等相关文字材料。

三、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负责,往返路费自理。具体会议地点和会议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请于11月5日前将会议回执单传至我局,并将会议材料发送至我局考古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

张凌安磊

电话:010-59881655

传真:010-598817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授牌仪式会议回执单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newspic100701/大遗址保护工作会议暨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授牌仪式会议回执单.doc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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