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埃(塞)两国政府间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协定》征求意见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9-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中埃(塞)两国政府间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协定》征求意见函

办外函〔2009〕425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外交部条法司):

中国和埃塞俄比亚均为历史悠久、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国家。为进一步加强中、埃两国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经中、埃两国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协商,拟签署有关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签署此协定不仅有助于更好地保护两国的文化遗产,推动两国在此领域开展全面的双边合作,也将在国际社会相关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中、埃两国政府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已共同草拟了有关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协定草案(见附件),特征求你部(司)意见。埃方希望于今年8月18日访华期间签署该协定,望尽快函复我局。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国际合作处盛蔚蔚、彭嘉佳

电话:59881554;59881553

传真:59881555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