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8号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号:公告2012年第28号
颁布日期:2012-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8号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2年7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889/module1188/info373449.htm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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