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班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商务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班的通知
为增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12312中心)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规范举报投诉受理行为,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定于近期在山东省泰安市举办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2312系统硬件介绍及软件系统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12312系统相关的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介绍等。
培训结束后将组织上岗资格考试,对通过考试的人员颁发上岗资格证书。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5日-17日(14日报到)
地点:山东省服务外包泰安实训基地(海岱花园酒店)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原创业路)
电话:0538-8318888(酒店总机)
18953867201(王跃)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和地级12312中心工作人员在岗人员,已获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参加此次培训。优先安排2012年确定的或无一人获得上岗资格证的重点推进单位12312中心工作人员。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名额之外的人员自行负担全部费用)。
(二)报名。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汇总的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分别传真至我部(市场秩序司)和山东省商务厅。
参加培训人员准备电子版彩色小二寸(3cm×4cm,分辨率300点)照片,并在照片名称处标明所在单位名称和本人姓名,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8月6日前统一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以备办理上岗资格证书。
(三)考试。
培训期间,将举行12312上岗人员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提纲及主要参考资料可从商务部网站市场秩序司子站(http://sczxs.mofcom.gov.cn)下载,请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提前做好预习和考试准备。
(四)报送材料。
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计本省情况,填写《12312中心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8月1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我部(市场秩序司)。
(五)乘车路线
路线1:济南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济南火车站,后乘火车到泰安(有接站)。
路线2:济南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泰安航空港,后乘出租车至酒店。
路线3:青岛机场乘坐机场大巴702到青岛火车站,后乘火车到泰安(有接站)。
(六)联系方式。(略)
附件:1.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人员报名表
3.12312中心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4.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百题问答
5.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用户手册(120718)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h/redht/201207/20120708253852.html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