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纳兹歌舞团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纳兹歌舞团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236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新文市报〔2012〕1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邀请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纳兹歌舞团一行22人,于2012年12月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演出。

此复。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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