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公告第1270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
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1)、5.2.1、5.3.5、5.3.10、5.4.3(1)、5.4.6、5.5.1、5.5.5、5.5.8、5.6.1、5.6.6、5.7.3、5.9.5、5.10.1、6.1.6、6.3.2、6.3.9(2)、6.6.13、6.6.16、7.2.1、7.2.10、7.2.11(1、3)、7.5.2(3)、7.5.6、8.1.2、8.1.8、8.2.2、8.2.5、8.3.4(1)、8.3.5(4)、8.5.20(1)、8.7.7(4)、8.10.3(1、2、3)、8.11.14、9.1.5(1、2、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