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3月4日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刘晓勇检察长所作的《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巴中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立检为民,严格执法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防职务犯罪、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面强化诉讼监督,为推进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巴中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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