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山东省临沂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3月2日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峰代表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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