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8-28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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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8月28日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执行透明度不高,预算约束力不强,专项资金到位率偏低,政府债务规模偏大等问题。为顺利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目标,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强化税源监控和收入征管。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税务部门要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为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奠定基础。
二是确保重点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努力盘活资金、及时下达资金、科学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抓紧出台规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积极建立偿债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是加快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公开度,避免代编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幅度,维护预算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财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财务制度,加强预算约束,预算调整要及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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