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送《关于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发送《关于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

许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8月22日通过了《关于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附件:《关于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许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8月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魏学彬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许昌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按照“坚持一个统领、强化一个保证、把握一个核心、实现六个提升”的总体要求,围绕“五型许昌”建设,持续求进,主动作为,主要经济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工作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发展质量逐步提升,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计划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服务业比重偏低,高成长性服务业发展缓慢;投资强度不大,高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重视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经济发展环境不够优化。这些因素对完成全年发展目标带来不少压力,为确保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全力稳定经济运行。要加强对全市经济的监测分析,高度关注下半年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主动作为,确保全市经济稳中回升、稳中向好。一要抓好项目建设,高起点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一批能起到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用项目支撑发展。二要提升产业集聚区水平,把主导产业的龙头带动和集群发展有机结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结构优化、体系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三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四要强化金融保障,防范金融风险,破解融资瓶颈。五要加大开放招商力度,完善招商工作机制,组织好下半年花博会、药交会等招商活动,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在谋划2015年项目时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依托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街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旅游和文化产业等高成长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园区、商业和养老地产等新兴业态。推动房地产、商贸流通等传统支柱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生产服务集聚化、生活服务便利化、基础服务网络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三、建立土地保障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针对我市耕地后备资源严重缺乏和建设用地日益趋紧的状况,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科学做好全市土地需求的预测,尽快建立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标准化体系,优化调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标准,进一步完善土地保障机制。通过规划管控、布局优化、规模引导、机制创新、激励约束等手段,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通过清理、整合、置换和储备等方式,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同时要加强标准化厂房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合理化解用地难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变相保留或人为设置障碍。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结构性减税等各项优惠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力度。要把经济环境治理与行风政风评议、行政效能监察结合起来,对个别弄权勒卡、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严格责任追究,促进经济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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