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东阳辞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东阳辞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4月23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由于张东阳涉嫌严重违纪,辽宁省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张东阳本人提出辞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东阳辞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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