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7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俞志宏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绍兴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省“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市,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快大城市和现代水城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绍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建设现代化绍兴、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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