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23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本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和法治襄阳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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