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海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一届人大代表董璞依法拘留的函》、《海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一届人大代表徐喜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海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一届人大代表董璞依法拘留的函》、《海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一届人大代表徐喜恩依法拘留的函》的决定

(2014年8月27日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确认2014年8月21日由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作出的《海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一届人大代表董璞依法拘留的函》、《海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一届人大代表徐喜恩依法拘留的函》。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