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号:令2012年第79号
颁布日期:2012-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79号

《关于修改〈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5月14日市政府第14届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修改《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的决定

市政府第14届1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条第(二)项“检查、封存或者暂扣……物品”修改为“检查、查封或者扣押……物品”;第四项“查阅、复印或者封存、收缴……等资料”修改为“查阅、复印或者查封、扣押……等资料”。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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