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秘〔2013〕55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2012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节能工作部署和要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如期完成了全市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秘〔2012〕74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对2012年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
节能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表彰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30家,先进个人4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的先进单位,根据省对我市考核结果和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考核结果确定。
三、评选办法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全市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计划,负责等额推荐候选名单,并对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进行初审。重点用能企业(单位)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原则上不重复表彰表彰。
(二)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公示,提出2012年全市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抓紧组织评选推荐,于2013年8月7日前将2012年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见附件3、4)及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一式3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并发送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闫成建张晓丽曹健
电话:0558-2265343(兼传真)
附件:1.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表彰实施
方案
2.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申
报名额分配表
3.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单位推荐表
4.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个人推荐表
5.阜阳市201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人个汇总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
附件1
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表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全市节能增效、低碳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的约束性目标,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秘〔2012〕74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表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节能增效为主线,强化目标约束,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转型,着力打造生态强市,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的积极性、自觉性,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单位万元GDP能耗稳定下降,促进加快崛起、富民强市,以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表彰对象
本方案的表彰对象和范围是指在2012年度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有关重点用能单位和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表彰依据
1.市直有关单位。依据市有关单位承担的省对市政府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任务得分情况及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
2.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各县市区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县市区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
3.先进个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单位节能工作实际评选、推荐。
四、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照评选标准和条件,规范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办法进行逐级推荐、申报,并将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
2.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原则。节能先进单位中,各县市区重点用能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原则上各占50%,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市节能工作实际酌情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超过10%。节能先进个人中,一线工作人员、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受表彰总数的60%,用能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下同)不得超过总数的15%。处级干部不参与评选。
3.不重复原则。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五、组织实施
1.开展推荐与申报。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评选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会同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对节能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后上报。市直单位直报。
2.审查与表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公示后,提出奖励建议方案,经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名额分配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先进单位名额30个、先进个人名额42人。综合考虑各县市区2012年度能耗下降情况、重点用能单位数量、行政单位数量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对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的,酌增或酌减名额)等因素。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先进单位根据省对我市考核结果和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考核结果确定。
七、表彰措施
1.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及以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为“节能先进单位”。
2.承担省对市政府2012年度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市直有关部门,表彰为“节能先进单位”。
3.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县(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表彰为“节能先进单位”。
4.对在节能管理、科研、产品和技术研发推广等方面贡献突出,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个人,表彰为“节能先进个人”。
5.节能考核结果将提交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作为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结果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参选条件
1.节能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节能先进单位”要优质、高效、全面地完成各级政府确定的节能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创新,对兄弟单位或行业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各类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2.节能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必须是从事节能工作的单位或行业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的完成个人本职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情况。
附件2
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个/人
申报单位
先进单位名额
先进个人名额
备注
合计
30
42
界首市
3
3
颍上县
2
2
太和县
2
2
阜南县
2
2
临泉县
2
2
颍州区
3
3
颍泉区
2
2
颍东区
2
2
市开发区
1
1
市委宣传部
2
市政府办公室
1
1
市发展改革委
1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
市教育局
1
1
市科技局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市地税局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
1
市交通运输局
1
1
市农委
1
市国税局
1
市环保局
1
市监察局
1
市财政局
1
市水务局
1
市商务局
1
市卫生局
1
1
市统计局
1
市质监局
1
市旅游局
1
市法制办
1
市物价局
1
市电力办
1
市电力公司
1
昊源化工
1
金种子集团
1
阜阳汽运集团
1
附件3
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所在县市区
填报时间
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单位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要先进事迹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人民政府意见
所在县市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社审
人会批
力保意
资障见
源局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单位
所属行业
所在县市区
填报时间
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节能岗位时间
年
任现职年份
工作单位
受过何种表彰或处分
主要先进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管部门意见
所在县市区节能主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保障局审批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201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汇总表
一、先进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所属行业
联系电话
备注
二、先进个人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节能工作部署和要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如期完成了全市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秘〔2012〕74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对2012年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
节能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表彰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30家,先进个人4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的先进单位,根据省对我市考核结果和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考核结果确定。
三、评选办法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全市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计划,负责等额推荐候选名单,并对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进行初审。重点用能企业(单位)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原则上不重复表彰表彰。
(二)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公示,提出2012年全市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抓紧组织评选推荐,于2013年8月7日前将2012年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见附件3、4)及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一式3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并发送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闫成建张晓丽曹健
电话:0558-2265343(兼传真)
附件:1.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表彰实施
方案
2.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申
报名额分配表
3.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单位推荐表
4.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个人推荐表
5.阜阳市201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人个汇总表
2013年7月31日
附件1
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表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全市节能增效、低碳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的约束性目标,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秘〔2012〕74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表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节能增效为主线,强化目标约束,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转型,着力打造生态强市,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的积极性、自觉性,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单位万元GDP能耗稳定下降,促进加快崛起、富民强市,以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表彰对象
本方案的表彰对象和范围是指在2012年度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有关重点用能单位和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表彰依据
1.市直有关单位。依据市有关单位承担的省对市政府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任务得分情况及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
2.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各县市区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县市区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
3.先进个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单位节能工作实际评选、推荐。
四、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照评选标准和条件,规范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办法进行逐级推荐、申报,并将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
2.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原则。节能先进单位中,各县市区重点用能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原则上各占50%,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市节能工作实际酌情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超过10%。节能先进个人中,一线工作人员、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受表彰总数的60%,用能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下同)不得超过总数的15%。处级干部不参与评选。
3.不重复原则。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五、组织实施
1.开展推荐与申报。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评选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会同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对节能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后上报。市直单位直报。
2.审查与表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公示后,提出奖励建议方案,经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名额分配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先进单位名额30个、先进个人名额42人。综合考虑各县市区2012年度能耗下降情况、重点用能单位数量、行政单位数量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对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的,酌增或酌减名额)等因素。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先进单位根据省对我市考核结果和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考核结果确定。
七、表彰措施
1.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及以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为“节能先进单位”。
2.承担省对市政府2012年度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市直有关部门,表彰为“节能先进单位”。
3.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县(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有关行业节能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表彰为“节能先进单位”。
4.对在节能管理、科研、产品和技术研发推广等方面贡献突出,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个人,表彰为“节能先进个人”。
5.节能考核结果将提交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作为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结果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参选条件
1.节能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节能先进单位”要优质、高效、全面地完成各级政府确定的节能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创新,对兄弟单位或行业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各类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2.节能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必须是从事节能工作的单位或行业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的完成个人本职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情况。
附件2
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个/人
申报单位
先进单位名额
先进个人名额
备注
合计
30
42
界首市
3
3
颍上县
2
2
太和县
2
2
阜南县
2
2
临泉县
2
2
颍州区
3
3
颍泉区
2
2
颍东区
2
2
市开发区
1
1
市委宣传部
2
市政府办公室
1
1
市发展改革委
1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
市教育局
1
1
市科技局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市地税局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
1
市交通运输局
1
1
市农委
1
市国税局
1
市环保局
1
市监察局
1
市财政局
1
市水务局
1
市商务局
1
市卫生局
1
1
市统计局
1
市质监局
1
市旅游局
1
市法制办
1
市物价局
1
市电力办
1
市电力公司
1
昊源化工
1
金种子集团
1
阜阳汽运集团
1
附件3
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所在县市区
填报时间
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单位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要先进事迹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人民政府意见
所在县市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社审
人会批
力保意
资障见
源局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阜阳市2012年度节能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单位
所属行业
所在县市区
填报时间
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节能岗位时间
年
任现职年份
工作单位
受过何种表彰或处分
主要先进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管部门意见
所在县市区节能主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保障局审批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201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汇总表
一、先进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所属行业
联系电话
备注
二、先进个人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