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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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以优质促进均衡,以均衡促公平,整体提升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推进一江两岸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标准化提升工程,推进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信息化现代化
1.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市、县区分担的原则,集中经费投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通过3年努力,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运用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科研、服务的能力,到2015年,实现全市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和高中计算机网络全覆盖,教师计算机持有率100%,生机比达到6:1,形成城乡教育信息化、教育资源网络共享的格局,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以信息化促进城乡教育共同进步与提高。
2.实施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到2015年,全市城乡学校体育场馆和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城市中小学和县镇中心学校、中学建有塑胶运动场。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城乡中小学校逐步配齐体育教师。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全面实施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3.推进农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农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方案,根据布局调整确需保留的教学点,要按照有教室、有保安、有电脑白板、有小食堂、有小操场、有音体美器材、有教师办公室和生活用房、有学校围墙、有绿化、有旗杆的“十有”要求,改善教学点办学条件,保证教学点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协议要求,到2015年,全市各县区要全面通过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确保农村“最好的房子是学校、最好的设施在学校”。试点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在乡镇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优先考虑教师需求,不断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促进农村教师安居乐教。
4.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完成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改扩建任务,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全面落实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公办园、农村至少一镇建设一所公办园的要求,积极推进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村小设置幼教点。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制定并启动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水平。
二、实施优质学校培育工程,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
5.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集团化办学是迅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手段,全市特别是花山区和雨山区,要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基础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要发挥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作用,积极鼓励市区优质学校与边远薄弱学校进行实质性合作办学、集团办学;支持优质学校到新建小区办分校,迅速提升公办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做到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全部由优质学校领办或办成分校,薄弱学校与名校合并或联合办学,每所优质小学、初中领办2-3所小学、初中,到2015年,市区要形成10-15个小学、初中教育集团,使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在家门口就能上到好学校。
6.鼓励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集团化办园。充分利用省市一类幼儿园等优质幼教资源,采取多种模式,实施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落实《马鞍山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进优质幼儿园连锁办园、集团办园,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公建民营的普惠性幼儿园,每所省一类幼儿园可以领办2-3所新建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要形成10-15个幼儿教育集团。
7.支持优质普通高中领办学校。支持郑蒲港新区、博望区建设一所高水平普通高中,整合现有高中资源,由市二中或引进其他优质资源办分校,迅速提升达到省示范高中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要。实施优质高中对口扶持合作,组织市二中与市二十二中,红星中学与安工大附中、各县一中与其他高中、市区优质高中与县域高中对口合作,教师交流,资源共享,促进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8.科学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支持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和博望区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布点规划,按照“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乡镇集中”的原则,在交通条件和食宿条件满足的前提下撤销一些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不高的教学点,提高办学规模和效率,推进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市区公办初中布局调整,按照集团办学与合并办学相结合的方法,将市区一些生源较少的学校与相近的学校合并,推进市区初中布局调整。进一步调整普通高中布局,停办一些规模较小、办学质量不高的公办和民办高中,促进普通高中集约化发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三、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工程,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9.加强学校德育创新。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及爱劳动、爱学习、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体系。充分发挥中学生实践基地育人功能,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公民素养教育等,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0.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效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义务教育“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打造高效课堂,关注每一名学生,实现轻负担,高质量。重视教育科研,加强校本研究,为改进课堂、实现高效课堂提供引领支撑作用。
11.加强绿色指标体系建设。重视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科学推进教学质量监测,构建以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为核心价值追求的学业质量绿色指标体系。引入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评价,把家长和学生的满意度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内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中小学不搞排名,不分快慢班、重点班。完善规范办学督导团制度,实行教育督学分片包干责任制,努力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条件。
四、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生源均衡配置学校协调发展
12.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坚持公办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推进“阳光分班”,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使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在生源相同的前提下竞争办学。鼓励初中与附近小学建立大学区,实行大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或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流入地为主,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全面实现流动人口子女与本市户籍子女就学同等待遇。坚决控制义务教育择校行为,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要实现零择校。
13.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巩固完善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100%分配到校的政策,加大中招改革力度,逐步实现普通高中招生统招与扩招并轨,推进网上填志愿、网上招生、网上咨询、网上阅卷、网上录取。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做好与高考改革的衔接,积极适应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14.改进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各中小学要根据学校办学实际、高水平体育艺术团队建设情况,促进学校形成办学特色,构建“一校一品”的格局,促进学生多元成才。支持普通高中按照特色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普职融通办学的思路多样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根据学校办学实际,举办国际班、特色班,促进学校特色化、国际化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开展普职融通改革,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实训资源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师校长培养与管理长效机制
15.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逐步取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行政级别,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实现校长职业化、专业化。实行校长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校长在一所学校任满两届原则上必须交流,促进校长合理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16.建立教师交流常态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办法,建立教师交流常态机制,促进教师均衡配置。加强教师支教工作考核,将教师支教工作作为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必备内容之一。农村学校坚持以学区内教师交流为主,鼓励城乡学校结对合作办学教师交流。城镇以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郊学校教师交流为主,集团化办学内部、大学区内部交流形成常态,建立学区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学校每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不得少于10%。
17.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师德考评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规定行为。做好教师职称改革试点,深化教师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省考、县管、校用”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学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规范教师准入制度,打破教师终身制,抓好五年一周期教师注册制国家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教师补充常态机制。大力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程,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作用,对获得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在单位需要、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名师(名班主任)退休后可返聘使用,名校长可聘任至法定退休年龄。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保障
18.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要根据本县区实际,尽快制定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办法和集团化办学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集团化办学实施情况列入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内容。市教育局要指导各县区教育局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组织、发展改革、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19.进一步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完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机构与职能,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市直管义务教育学校移区管理。全面建立农村学校学区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学区管理委员会在民主办学、资源调配、教学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实施大学区改革探索。
20.强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政策保障。各县区要将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优先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主动支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要从政策上鼓励名校集团化、校长职级制等改革,对参与名校集团化的核心学校从专项经费、人员编制给予倾斜,对集团化办学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照与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相当的原则确定幼儿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21.进一步加大基础教育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举措和政策,形成有利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社会氛围。各县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情况要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全市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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