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2〕163号
颁布日期:2013-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

铜陵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

为积极做好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遏制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和《安徽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条件、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已经占到我市总死亡的80.77%。2011年抽样调查显示,我市18岁以上成人高血压患病率25.22%;糖尿病患病率8.15%;2周患病和一年内住院疾病中心脑血管疾病分别占37.25%和12.2%,慢性病已经成为我市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十一五”以来,我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死因、肿瘤监测系统;初步构建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试点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逐步形成了具有我市特点的慢性病防治模式和工作网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慢性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全社会对慢性病严重危害普遍认识不足,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慢性病防治网络尚不健全,卫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十二五”时期是加强慢性病防治的关键时期,要把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列入建设“幸福铜陵”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遏制慢性病上升势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慢性病防治中的职能,逐步建立各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跨部门慢性病防治协调机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和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效果。充分考虑各县、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流行程度,制定适合各县、区的具体防治目标和控制策略,关注特殊群体和流动人口,提高慢性病防治的可及性、公平性和防治效果。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心下沉。以社区为基础,以城乡全体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为干预重点,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患者管理为主要手段,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治作用,促进预防、干预、治疗的有机结合。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慢性病防治体系,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与生命质量,减少过早死亡和致残,延长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具体目标如下:

——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建成各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跨部门慢性病防治协调机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全市各县、区;创建1个国家级和1个及1个以上省级以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防治体系不断完善。全人群死因监测、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覆盖全市,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占各级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比例达6%以上。

——群众健康素养得到提高。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50%以上,35岁以上成人血压和血糖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5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8克以下;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以及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所有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100%控烟,成年人吸烟率降低到25%以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筛查干预范围逐渐拓展。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0%以内,儿童青少年不超过8%。全市50%的县、区建立重点肿瘤高危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机制,开展重点人群肿瘤筛查和重点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达到20%以上,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疾病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45%、50%、60%以上,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70%、60%以上;脑卒中发病率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内,死亡率下降5%。40岁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病患病率控制在8%以内。

四、策略任务

(一)关口前移,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一是广泛健康宣教,提高慢性病防治意识。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作用,通过舆论宣传活动、健康素养巡讲活动、卫生宣传日活动、防病知识普及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寓慢性病预防于日常生活之中,促进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二是完善政策措施,科学指导合理膳食。引导并支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积极开发、生产、推广低盐、低脂、低糖、低热量的健康食品,推广食品营养标签政策。各类餐厅、食堂等餐饮单位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学习掌握合理营养膳食知识并知晓不良饮食危害,在食品烹制过程中积极落实控油限盐措施;倡导居民建立低盐、低脂和均衡饮食习惯,减少各种腌制和高脂、高热食品的摄入;积极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三是积极营造运动健身环境。加强对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加大对职工体育锻炼习惯的干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定期举办各类职工运动会、成立各种文体活动组织等方式,引导职工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健身运动。各类社区要积极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模式,鼓励倡导建立群众性文体组织;引导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四是切实加强烟草控制工作。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继续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新闻媒体制播烟草危害健康公益广告,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等要率先成为无烟单位。鼓励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提供临床戒烟服务,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和水平。宣传过量饮酒危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二)拓展服务,及时发现管理高风险人群。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人群,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血压、血糖、血脂偏高和吸烟、酗酒、肥胖、超重等)检出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履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职能,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时了解社区慢性病流行状况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免费提供常见慢性病健康咨询指导。全面落实医疗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认真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参合农民、参保居民和退休人员等健康体检工作。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3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简易肺功能测定,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口腔预防保健服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行健康体检制度,将慢性病核心指标和口腔检查作为必查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加强指导管理;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或“健康小屋”,提供健康指标自助检测服务。零售药店在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中要发挥积极作用。各级医疗机构对健康体检与筛查中发现的高风险人群要进行登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健康体检与筛查中发现的高风险人群,要进行定期监测与随访,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有效降低发病风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机构要开发并推广高风险人群发现、强化生活方式干预的适宜技术,并进行督导和评价。结合妇女病普查等,推广应用重点癌症筛查适宜技术,开展早期筛查和治疗,结合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加强对癌症高风险人群乙型肝炎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病和脑卒中高风险人群发现和干预工作。

(三)规范防治,提高慢性病诊治康复的效果。综合性医院及专病防治机构要推广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综合防治与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等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及时对本机构各级专科诊治从业人员进行诊治规范培训,逐步实现慢性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康复,严格遵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指南,完善专科医师的专业化培训制度,注重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在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和康复的同时,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咨询指导和科普宣传。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和“治未病”的特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积极推广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自我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结合工作实际,推广儿童窝沟封闭等口腔疾病预防适宜技术。探索推进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管理服务和对癌症患者开展随访和康复指导,积极探索和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等全科医生家庭服务模式。

(四)明确职责,加强慢性病防治有效协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明确职能部门并落实人员负责慢性病防治工作,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制考核目标,作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病防治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慢性病及相关疾病防控规划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进行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健康教育机构负责研究慢性病健康教育策略方法,传播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并指导其他机构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活动;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提供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慢性病预防咨询指导;医院开展慢性病相关信息登记报告,提供慢性病危重急症病人的诊疗、康复服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诊疗、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并建立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相关慢性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与落实。

要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慢性病防治技术管理中的牵头作用,建立其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五)抓好示范,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地区须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注重开展社区诊断,明确本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和危险因素,选择适合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丰富和深化卫生创建活动的健康内涵。以卫生创建、文明创建、健康创建为平台,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委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作用,将慢性病防控作为卫生、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和健康城市及区域性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内容,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纳入文明单位评审标准。通过政策引导,建设健康环境,培育健康人群。

(六)共享资源,完善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慢性病监测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库,健全信息管理、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管理制度。逐步建成慢性病综合监测点,规范人口出生与死亡信息管理,组织开展辖区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恶性肿瘤发病及死因登记报告。建立慢性病与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等专项调查。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慢性病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

(七)注重科研培训,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治技术与策略的研究,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治模式,推广慢性病预防、早诊早治早康复和规范治疗等适宜技术。加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慢性病科学防治水平;加强慢性病防治复合型人才培养,在住院医师(含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慢性病防治内容,提高防治技能;加强基层慢性病和口腔疾病防治实用型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市政府将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卫生、宣传、发改、文明办(爱卫办)、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环境保护、科技、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文广新、总工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辖区及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绩效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规划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单位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研究推进规划目标实现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大力加强社会动员,努力形成政府社会防治工作合力。

(二)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相关部门间慢性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

卫生部门制订慢性病防治方案,将慢性病防控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核心内容,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的衔接,实现防治有效结合。研究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重大专项,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评价防治效果,推广适宜技术,指导社会和有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预防工作。

宣传部门组织各新闻单位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

发展改革部门将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条件。

文明办(爱卫办)将慢性病防治纳入“双创”工作内容,积极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创建。

教育部门将营养、慢性病和口腔卫生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监督、管理和保证中小学生校园锻炼的时间和质量。

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贫困慢性病患者及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当地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好社区健康促进的推广和普及,协助开展死亡监测。

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疾病谱的转变和疾病负担的变化,安排必要的慢性病防控经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共卫生服务在支付上的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慢性病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体育部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充分利用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创建机会,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宣传和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科技部门加大对慢性病防治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慢性病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

农业部门调整和改善农产品生产结构,引导生产安全、营养、多样的农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动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促进健康食品开发和生产。

商务部门倡导和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食品企业、集体供餐和餐饮逐步推行营养成份标识,提供健康食品和餐饮。

文广新、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各级工会、妇联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三)增加公共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发挥公共财政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保证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慢性病流行程度,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扩大慢性病防控范围,将安全、可行的慢性病防控项目拓展至重大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引导国际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防控慢性病提供公益性支持。

(四)强化监督监测,实行考核评价。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通报制度,制定规划实施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市卫生部门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本规划评价体系,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及规划目标的实现。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