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文号:芜政〔2010〕64号
颁布日期:2010-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芜政〔2010〕64号

为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我市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鸣3分钟,时间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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