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芜政办秘〔2014〕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毛贻香、朱长华、杨伟、邵晖、音邦定、骆臣飞、奚玮、陶新伯、龚海燕、彭凤莲、董邦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2年。
2014年8月30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