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春运检查工作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春运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2011年春运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2011年全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的要求,保证全市春运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2011年春运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1月30日开始,由市春运办牵头,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物价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2011年全市春运工作检查组,分赴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分组名单详见附件)。督查组将听取汇报,深入火车站、汽车站、运输企业等重要场所,实地检查春运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否真正建立健全、重点安全隐患底数是否清楚、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执行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是否尽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等。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运输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运输企业预防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对司乘人员和企业安全监管人员的恶劣天气安全知识教育情况,恶劣天气下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落实情况等。
(二)春运运力安排、组织情况。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运力组织、线路规划情况。各运输单位要在科学预测运量基础上,以客为主,安排运力,尽量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要按照客流情况,适时增加运力、增设线路。各地交通部门要克服困难,加强运输组织,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配运力,保证运输紧张区域的运力供给。
(三)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储备物资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春运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要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储备,以备急需。
(四)春运工作服务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春运期间“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的开展情况,确保为广大司乘客提供方便、快捷、安全、愉悦的出行服务。各运输单位要继续采取各种方便购票的措施,如电话订票、异地售票、延长售票时间等方式,尽力满足旅客购票需要,同时对延误的车次及时发布信息。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的监督批评,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各检查组原则定于1月30日赴各县区检查,也可和各县区联系,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同时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春节假期前报市春运办(联系人:刘永峰电话:3045485传真:3034092)。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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