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政综〔2014〕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岩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龙岩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下发的《关于印发龙岩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龙政综〔2013〕18号)同时废止。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龙岩市突发公众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险的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编制修订本预案。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简称市森防指)

1.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龙岩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武警龙岩市森林支队长、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龙岩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旅游局、气象局,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工务段,国网龙岩供电公司、森林公安局、武警龙岩市森林支队、武警龙岩市支队、武警龙岩市消防支队、人保财险龙岩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分公司、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中国联通龙岩分公司。

2.职责

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火办)

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有关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其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工作。市防火办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

(三)专项小组

根据火情和灭火需要,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

1.林区治安维稳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副局长

2.车船和高速公路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3.铁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人: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段长、南昌铁路局龙岩工务段段长

4.电力线路安全小组

责任人:国网龙岩供电公司总经理

5.旅游景区安全小组

责任人:市旅游局局长

6.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市教育局局长

7.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人:市经贸委主任

其他安全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成立。

(四)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按照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接到火灾报告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扑救,各级指挥长要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火场指挥灭火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立即到场组织扑救;明火持续6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县(市、区)政府领导、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到场指挥扑救;明火持续12小时尚未扑灭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到场指挥扑救;明火持续18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市政府分管领导到场指挥扑救。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预警

1.预警分级

森林火险是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难易程度的一种重要度量指标。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三级、四级、五级为高森林火险等级,五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2.预警发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加强联系,共同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进入森林防火期,市森防指根据省防火办发布的森林火险信息,结合市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向县(市、区)发布森林火险信息,提出工作要求;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上级提供的火险信息,结合本区域气温、湿度、风力、降水量、可燃物状况等因子,向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个人和公众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并提出要求。

3.高森林火险预警分级响应

(1)黄色预警响应启动条件及应急响应措施

A、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3天晴天,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连续出现3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且后期未来几天气象部门预报将无有效降水。

B、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当日气温高于20℃、气温日较差在7~15℃、空气最小相对湿度在75%~60%、风力在3级以上,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将无有效降水。

C、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内仍为晴天,同时,未来3天内有重大节日或活动,将使进山入林人员陡增。

D、其它需要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状况。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响应黄色预警的通知,并将黄色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发布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林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林业站长、林场场长。

②市、县(市、区)林业局分管领导、防火办所有人员取消外出和休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不得离开本辖区,并立即召开护林员和扑火队员会议,确保出勤率达到80%以上,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③暂停野外生产性用火的审批;张贴预警信号公告到乡(镇、街道)、林业站、村部和农贸市场等醒目位置;安排护林员分片巡查,制止违章用火。

④市和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有一名副指挥长在位,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强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辖区内火灾防控情况,及时处置各类情况。

⑤扑火队员启动机具设备,维修和保养,午后13时在林业站待命。出勤率在90%以上。

(2)橙色预警响应启动条件及应急响应措施

A、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3天晴天,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将连续出现4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B、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或已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5天以上将连续出现3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C、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当日气温高于20℃、气温日较差在15~20℃、空气最小相对湿度在60%~55%、风力在3级以上,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将无有效降水。

D、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或已启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内仍为晴天且气温高、空气干燥,同时,未来3天内有重大节日或活动,将使进山入林人员陡增。

E、其它需要启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状况。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启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①迅速将橙色预警信息通过闽西日报刊载,龙岩电视台以及各县(市、区)电视台滚动播出预警信息,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发信息。

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适时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③市和各县(市、区)林业局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其中一位不得离开本辖区。

④市林业局适时派出野外火源督查组到高速公路、铁路和电力走廊督查野外火源管控情况。

⑤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火险天气及趋势的研判,每天下午16时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通报第二天森林火险天气情况。

⑥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高山了望台、林火卫星监控系统全部进入工作状态。

⑦森警部队靠前驻防开展宣传、巡查和处置初发山火工作。

⑧森林公安组织警力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对禁火令期间违反规定用火者依法进行处罚。

(3)红色预警响应启动条件及应急响应措施

A、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3天晴天,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将连续出现5级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B、森林防火期内,已启动黄色或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5天将连续出现4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C、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当日气温高于20℃、气温日较差在20℃以上、空气最小相对湿度在55%以下、风力在3级以上,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将无有效降水。

D、森林防火期内,前期天气连续晴天,且已启动黄色或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天内仍为晴天且气温高、昼夜温差大、空气干燥,同时,未来2天内有重大节日或活动,将使进山入林人员陡增。

E、其它需要启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状况。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在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启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①通过市防汛办短信平台将红色预警信息向全市各乡镇村干部发布,并在闽西日报头版刊载和龙岩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

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禁火令,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③市、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林业局长不得休假和外出,不得离开本辖区。已经外出的要尽快返回森林防火工作岗位。

④市、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全体会议,分析辖区森林火险形势,下发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⑤市林业局组织局领导带分管科室人员到挂钩县(市、区)督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林业局领导带分管科室人员到包片乡镇督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领导到包片村督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⑥森警部队全员进入森林防火备勤状态,取消所有人员休假和外出。必要时,派森警干部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参加森林防火值班。

⑦市监察局(效能办)启动森林防火督查联动机制,派出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各级有关领导到位和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和干部依法依纪处分,并通报全市。

(4)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后期处置

A、应急结束

由启动预警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B、工作总结

预警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由各县(市、区)汇总情况后书面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和处理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国森防〔2013〕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80号)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立即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情况下也可越级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向毗邻的市通报并及时通报市内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交界地区发生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6.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三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市发生6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

2.24小时内某县(市、区)发生4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

3.24小时内某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3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

4.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可能形成“双夜火”;

5.火场边缘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5公里以内且未扑灭。

6.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且火灾尚未扑灭。

响应行动

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防指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完成下列工作:

市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召开会商会或防指主要成员紧急会议。以防指的名义发出部署森林防火的通知、通报,对火源管控和扑救工作,对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加强指挥调度,作出决策部署,发布防火工作指令。由常务副指挥长带班,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防火部署落实情况。

市政府办。了解各地防火灭火动态,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协调解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有关问题和困难。

市林业局。参与市森防指对森林火灾扑救调度指挥的研究决策,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提出指挥决策的建议意见,为市森防指代拟相关文件、材料;加强与龙岩军分区、森警、武警和消防等部队的联系,做好部队投入森林火灾扑救的准备工作;经市森防指领导批准,通过境内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森防指领导及省防火办报告有关情况;认真落实市森防指的各项部署,及时将森林火险等级、发生火灾情况和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和市森防指的部署通报有关单位;及时掌握和反馈各地贯彻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工作部署情况,收集掌握各地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火情、灾情;收集掌握火灾发生地区的扑救组织和火场看守情况。

市气象局。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做好人工增雨准备,一旦有增雨条件,立即实施人工增雨;对高温、霜冻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并及时通报市政府办、市防火办等单位;分析并预报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高温和霜冻发展趋势;参与市森防指或防火办的森林防火调度会商。

龙岩市森林公安局。加强对禁火令期间违章用火行为的查处力度,违章用火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加强火案查处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到火灾现场,查找起火点,查明嫌疑人,快侦、快破、快诉。

龙岩军分区。根据实时火情、险情和灾情,做好驻岩部队及各县(市、区)和乡镇人武部投入灭火的准备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森防指通报驻岩部队及人武部人员投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准备情况和组织实施进展情况。

武警龙岩市森林支队、武警龙岩市支队、武警龙岩市消防支队。根据实时火情和灾情,部署所属部队做好前往火场灭火的准备;向市森防指报告部队投入灭火力量的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部署电力走廊森林防火工作;及时与防火办沟通电力设施附近火灾情况;对已经和可能威胁森林火灾扑救的电力设施及时拉闸断电,防止造成扑救人员伤亡事故。

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工务段。组织做好铁路沿线森林防火区的巡查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行车安全要立即向市防火办通报;及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森防指报告有关火情、隐患及处置情况。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龙岩分公司。部署通信保障工作,做好应急机动通讯设备及队伍组织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灭火救灾工作的通讯畅通。

市农业局。通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及乡镇农技站指导农民合理利用和回收农田作物剩余物,防止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市教育局。通知各学校严禁在高森林火险时段组织学生参加野外春游和秋游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行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组织媒体及时发布市气象局提供的有关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播发市森防指的火情通报和有关防火灭火工作部署;宣传报道防火灭火事迹和地方、部门的重要防火灭火动态。

市监察局、市机关效能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对不落实预案责任和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市发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

2.24小时内某县(市、区)发生6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

3.24小时内某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4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

4.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48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或者明火延烧已跨过两个夜晚仍未扑灭,或受害面积达7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森林火灾;

5.火场边缘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5个小时后未扑灭;

6.火场面积较大,有继续蔓延趋势且危及重点林区或重要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

7.火灾中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且火灾尚未扑灭;

8.发生在市际省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响应行动

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防指由主要领导带班值班,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灭火和抢救伤员,指导抢险救灾,并在继续做好三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应完成下列工作:

市森防指。由指挥长在防火指挥部坐镇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进入紧急防火期的动议,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布紧急防火期命令,紧急部署防火灭火工作;协调指挥驻岩部队投入灭火工作,必要时请求省防指支援;及时向省防指报告防火灭火工作。

市政府办。掌握各地防火灭火动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以市政府名义拟文向省政府报告;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协调解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有关困难和问题。

市林业局。启动《龙岩市林业局处置全市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局总动员,组建扑火指挥组、前进指挥组、部队联络组、宣传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信息通讯组、火源管控督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展开防火灭火工作。

市气象局。根据市政府要求和部署做好人工增雨的准备工作;分析干旱无雨或霜冻天气对我市的影响情况,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防火办报告。当可能出现大范围霜冻天气时,应及时预报霜冻动态和发展趋势,并根据霜冻对我市的影响情况,利用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将相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往市防火办;分析并预报重点地区未来12小时和24小时的高温和霜冻、风等天气情况;参与市森防指对灭火调度的研究会商。

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审判森林火灾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审查、批捕、起诉森林火灾案件和依法追究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

龙岩军分区。参与市森防指的会商及工作部署,指令民兵预备人员集结待命,组织协调部队实施灭火救灾;必要时派出领导进驻市森防指,协助指挥长做好森林灭火应急工作;向市委市政府通报各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武警龙岩市森林支队。派出龙岩和上杭大队支援扑救延烧时间较长,并可能发生隔夜山火的火场。必要时,调动漳州大队支援扑救。

武警龙岩市支队。参与市森防指的会商及工作部署,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森林灭火,必要时派出领导进驻市森防指,协助指挥长做好森林灭火应急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森防指报告森林灭火情况。

武警龙岩市消防支队。全力配合森林消防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重点负责火势向城区、居民区以及其他建筑等蔓延区域灾害抢救工作,防止山火进入城乡居民区。

市公安局。根据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临时封闭道路,明确与调整迂回通道,并引导车辆通行;维护火区的治安安全,指导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市交通局。加强车、船交通管理,牵头启动车船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在火场发生在大中型水库周围,需要派船只装载扑火人员和机具时,派出领导进驻市森防指协助工作。根据指挥部的部署组织运力做好运送工作。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部署电力走廊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巡护密度;派出领导到市森防指协助工作。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做好火场电力线路拉闸保安全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地方受伤扑火人员和死者亲属的抚恤和政策劝导工作;做好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及生活救助等各项工作。

市卫生局。做好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的组织调度工作;派遣医疗小组到火场抢救伤员;全力督促医院抢救伤员,必要时转院到专科医院治疗。

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工务段。加强铁路沿线森林防火区的巡查,及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森防指报告有关火情、隐患及火灾处置情况。

市农业局。继续做好农事用火的疏导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龙岩分公司。组织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抢修队伍到火场,做好受损机站、设备、线路的抢修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市教育局。督促检查各学校严禁在高森林火险时段组织学生参加野外春游和秋游活动及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落实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组织媒体及时发布市气象局提供的有关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播发市森防指的火情通报和有关防火灭火工作部署;宣传报道防火灭火的事迹和地方、部门的重要防火灭火动态。

(三)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市发生2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

2.24小时内某县(市、区)发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72小时后尚未扑灭且火势有进一步扩大危险,或者明火延烧已跨过3个夜晚仍未扑灭,或受害面积达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4.火灾中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且火灾尚未扑灭;

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20个小时后未扑灭且有继续蔓延危险;

6.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重要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

7.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的,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响应行动

森林防火灭火已经成为各级党政和部门的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以赴做好灭火防火工作。

(1)领导响应。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森防指指挥决策,提请市委安排市领导轮流在市森防指值班带班。必要时,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市领导分别到火场一线指挥灭火防火。或由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森林防火灭火紧急动员令;或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2)部门响应。各有关单位在继续做好二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应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市森防指。执行市委、市政府防火灭火决策部署。指挥长坐镇指挥,市森防指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部协助市领导工作;审议并发布进入紧急防火期的命令。协调部队、县(市、区)、部门的防火灭火行动。必要时。请求省防指给予支援。通知市气象局做好人工增雨的准备,适时人工增雨。

市委办、市政府办。及时掌握和通报森林防火灭火的动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森防指的要求,协调驻岩部队、各级各部门投入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必要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向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请求森林防火灭火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支援和森林防火灭火情况报告等工作。

市林业局。向指挥部提出进入紧急防火期的建议;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命令的落实情况;掌握重大森林火灾的信息,分析森林火灾发展趋势,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了解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和险情以及由森林火灾引发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市气象局。加密对天气和旱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报高温和霜冻、风等天气信息。

龙岩军分区。协调驻岩部队及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全力投入森林防火灭火。必要时协同市森防指和市政府向省军区申请灭火兵力和装备支持。

武警龙岩市森林支队。全员支援扑救延烧时间较长或复杂地形难以扑救的山火,与当地县乡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互为预备队,轮番扑救山火。必要时出动应急通讯指挥车为火场指挥部提供火场实时图像信息。

武警龙岩市支队。部署所属部队全力投入森林灭火。组织预备队增援重灾区。

武警龙岩市消防支队。全力配合森林消防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重点负责火势向城区、居民区以及其他建筑等蔓延区域灾害抢救工作,全力防控山火进入城乡居民区。

市公安局。实行全警动员,全力做好森林灭火秩序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全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对火场周围道路不间断巡查,及时疏导交通,加强交通管制,对已经出现较大险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或封闭道路,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对警力不足的辖区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或高速交警支队派出应急分队予以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车船安全工作力量;一旦指挥部需要运送扑火人员和装备车辆或船只支援,实行紧急征用车辆或船只措施,保证灭火应急需要;一旦高速公路和铁路封堵,造成旅客滞留,要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和疏散工作。

市旅游局。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经旅游部门评定的景区,下同)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全面落实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安全;督促旅行社及时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和疏散工作。

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校防火法规和灭火安全教育,教育警示学生自觉防火不违规用火玩火,并制作森林防火回执单,向学生家长宣传防火法规;做好禁止中小学生参加灭火的通知通报工作;停止一切郊游和野外学习活动;农村中小学校要组织护送学生统一返校或回家,避免学生误入森林火灾发生区。

市经贸委。动员有关企业全力投入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启动灭火油料紧急供应预案,根据各地灭火情况,落实灭火油料的紧急供应。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区电力走廊的巡查工作;派出领导、专家到市森防指协助电力走廊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及时解决应急电源,迅速抢通重点区域供电设施,确保防火灭火电力供应。

市民政局。全力以赴做好灾民救助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做好集中安置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掌握灾情,组织开展接受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市卫生局。派出医疗卫生专家组,全力做好火场伤员抢救治疗工作;开展灾后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

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工务段。全面动员,加强森林防火区铁路沿线的巡查,全力协助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发生区的灭火工作;及时疏散被火灾堵塞交通而滞留的旅客。

市农业局。组织农业系统全力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民农事生产性用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火意识,防治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龙岩分公司。全力做好受损基站、设备、线路的抢修工作,尽快恢复通信。当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启动相应区域的超级基站,提供通信资源,确保灭火指挥调度信息通畅。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闽西日报社、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加密播发高温、霜冻、风等天气信息和森林防火灭火工作部署,防火灭火知识,动员全社会增强自我防灾避险意识;进一步做好防火灭火宣传报道工作。

市监察局、市机关效能办。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各级防指成员单位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落实防火灭火各项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严格效能告诫和责任追究制度。

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森防指作出的防火灭火的决策和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全面投入防火灭火各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全力以赴支援灭火工作,为森林防火灭火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措施

在紧急防火期,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森防指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度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当灭火抢险需要调派抢险队伍和动用部门物资、车辆时,市森防指采取任务派遣书的形式,对各抢险队伍和有关物资、车辆等进行征调(见附件3)。征调的物资、车辆等在火情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五、灾后处置

当发生一、二级响应结束,山火被彻底扑灭后,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把防火灭火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信的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市森防指。召开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市委、市政府、省防火办报告火情和灾情。

市政府办。发生较大灾害情况下,必要时根据市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市林业局。指导灾区应急处置火烧木和火烧迹地造林更新。

市防火办。继续严密监视林火动态,直至卫星监测火点消逝。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

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

市教育局。组织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灾情统计和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市旅游局。组织部署全市旅游景区统计、核实灾情,并组织人员对景区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景区安全。

市发改委。组织全市在建重点项目及工程业主统计、核实灾情,尽快恢复施工。

市经贸委。组织企业统计、核实灾情,尽快恢复生产。根据各地受灾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好所需紧急救灾食品,并按时供应有关灾区。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组织实施电力线路抢修,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市民政局。及时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负责收集、核实、汇总灾情;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代市政府草拟灾情报告,配合新闻单位编制抗灾救灾录像汇报片,做好向上汇报准备。

市公安局。组织公安机关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或者其他应急措施。

市卫生局。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员,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灾后食品卫生与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灾后防病防疫宣传,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经市政府同意,并经省卫生厅授权,统一对外公布疫情。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向上级争取中央、省救灾资金。

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工务段。迅速组织疏散滞留的旅客,尽快修复被烧毁的设施设备。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龙岩分公司。组织部署通信机站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对外联系。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闽西日报社、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做好救灾工作的报道;加强卫生防疫、防病知识等宣传;组织广播电视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广播电视。

六、附则

队伍。按照每1.5万亩林地配置1名扑火队员的标准组建县级专业扑火队;按照各乡镇林地面积、人口数量组建乡级专业扑火队,即要求每个乡镇必须建立1支10人以上的农民扑火队,在此基础上,林地面积在20万亩以上的增加10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增加10人。全市建成县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68支1353人,乡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4支2793人,形成武警森林部队与专业扑火队相结合的比较完整的扑救森林火灾队伍,并建立军警民联合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机制。

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森防指负责各县(市、区)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灭火抢险技术骨干和灭火专业队伍负责人的培训;县级森林防指负责县以下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专业扑火队员等培训。必要时,市森防指可视情组织全市森林防火指挥人员、业务骨干等集体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质量。

演习。各级森林防指要根据当地发生的各类森林火灾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扑火专业队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灭火抢险演习。演习要从实践出发,按照火怎么扑、队伍怎么练的要求,切实提高扑火队员的素质,增强实战扑火能力。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防火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县(市、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森林火情报告

2.龙岩市森林火灾扑救情况调度表

3.龙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抢险救灾任务书

4.市、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电话

附件1

森林火情报告

龙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年月日

-------------------------------

经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确认,年月日在乡(镇、街道)村地点发生森林火灾,已经延烧小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火原因:

二、火场指挥长:职务:联系电话:

三、扑火力量:

1.县(市、区)专业扑火队支人;

2.乡镇(街道)专业扑火队;

3.村民辅助扑火小组。

四、火场情况

1.火头正在扑打中(已扑灭);

2.火线有条;

3.卫星监测像素:个。

五、请求市本级支援事项:

1.请求市森警支队支援,人数人;

2.请求驻岩部队支援,人数人;

3.请求邻近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支援,支人;

4.其他。

附件2

龙岩市森林火灾扑救情况调度表

序号

卫星监测号

卫星监测象素

火场经纬度

火场位置

县级

指挥长

到达火场时间

扑火力量

乡镇级指挥长

扑救情况

起火时间

扑灭时间

县队

村队

1

2

3

4

5

附件3

龙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抢险救灾任务书

编号:

任务

灾害地点

救援力量要求

责任人

装备要求

抵达时间要求

任务单位

联系人

出灾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任务下达时间:年月日时分

龙岩市防火办值班电话:2230119传真3229119

龙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市、县(市、区)森林防火

指挥部联系电话

龙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2230119

新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2293059

永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5832728

上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3842183

武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4822459

长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6831367

连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8923641

漳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78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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