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4〕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控和整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南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

规划2014年度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控和整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南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金属污染现状分析

1.现状分析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是淘汰落后产能设施。先后淘汰和关闭了邵武昭阳电镀、浦城华瑞化工、顺昌榕昌化工聚氯乙烯生产线、建阳亚亨蓄电池极板和组装生产线、建阳市宏旗电器有限公司等;二是加强老污染源治理。督促华闽南配集团含铬废水循环回用实现零排放,南平铝业喷涂含铬废水实施深度治理,要求建阳万国电器结合二期项目对生产设备和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改,削减废水铅排放量;三是加快清洁生产审核。对涉重企业分批分期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建阳贯天际、黄地矿业、顺昌威士达等铅蓄电池或铅锌矿采选企业纳入清洁生产范围,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量。

2013年我市境内流域各国控、省控断面重金属质量指标和各县(市、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质量指标达标率均保持在100%。

省控区建阳市近两年受铅蓄电池行业和铅锌矿采选业宏观产量增加的影响,其重金属污染物宏观排放增量超过结构减排(宏旗关停、亚亨蓄电池极板制造及组装生产线关停)和工程削减量(万国废水治理)及生产负荷(杜山停产)减量之和,直接导致省控重点区域建阳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未能达到年度目标,也导致全市重金属污染物宏观排放增量超过结构减排和工程削减量及生产负荷减量之和。

2.2014年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涉重企业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二是重金属监管能力不足,基层环境监测站缺少重金属监测能力、监测设备;三是省控重点区域建阳市重金属铅污染物减排潜力不足,铅锌精矿及铅酸蓄电池宏观产量继续处于高增长水平。

3.2014年主要工作方向

加大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整治力度,通过严格控制新增量、努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及管理减排,确保完成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0〕126号)

3.《福建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4.《南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5.《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闽环保防〔2011〕92号)

6.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闽环保防〔2012〕96号)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环境准入,依靠科技进步,完善政策措施,从源头抓起,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三)基本原则

1.责任分解落实原则:将《福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南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项目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地区,将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2.目标可达性原则: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兼顾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责任及任务需要,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注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和重点任务相衔接,充分分析目标可达性、任务可行性和经济可承受性。

3.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环境准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年度实施方案,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四)目标指标

1.全市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废水中,汞、铬、镉、类金属砷等四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21.88公斤,与2007年持平;铅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259.008公斤,较2007年削减9.46公斤;境内流域各国控、省控断面重金属质量指标和各县(市、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质量指标达标率均保持在100%(详见附表1)。

2.各县(市、区)和省控区域建阳市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和省控区域建阳市要围绕实现全市减排目标,认真落实各个项目,进一步挖掘减排空间和项目,确保实现本辖区年度减排目标。2014年五项主要污染物比2007年的减排目标比例如下:

(1)非省控区域目标任务

延平区、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

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废水中铬、铅、汞、镉、类金属砷等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07年水平。

(2)省控区域目标任务

建阳市:废水中铅排放量控制在53.59公斤,较2007年(63.05公斤)净削减9.46公斤,削减比例为15%;铬、汞、镉、类金属砷四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07年水平。

三、2014年度重点任务

1.保持对铅酸蓄电池生产或组装企业的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工作力度,提高业主风险意识,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确保环境安全。建阳市、顺昌县、武夷山市为铅蓄电池防控重点。

2.进一步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定期开展重点防控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对检查不达标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3.规范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台帐,制定完备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完善治污设施,规范物料堆放场、废渣场、排污口的建设,提升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4.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污许可管理,控制含重金属“三废”排放,杜绝含重金属废水、废渣、废气不经治理、处置任意超标外排。

5.新、扩、改建涉重项目要严格执行“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点对点”原则,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新、扩、改建项目要按照标准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安全监管。

6.推行清洁生产。建阳万国电器有限公司、顺昌威士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7.对于涉重企业用地拟改变用途的,地方政府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关停涉重企业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环评重要依据。

四、年度工程

2014年年度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项目3项,具体为:

延平区2014年内计划完成的污染源深度治理项目1项(详见附表2)。

顺昌县2014年内计划完成的清洁生产及污染治理项目1项(详见附表2)。

建阳市2014年内计划完成的清洁生产及污染治理项目1项(详见附表2)。

五、可达性分析

(一)可行性分析

1.政策支持。“十二五”期间,我市正在推进生态市建设,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力度逐年加大,给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了政策支持。

2.制度支持。各级、各有关企业建立了环境管理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通过综合决策、科学管理、有效监督,实现预期目标。

3.依照我市环评审批的产能产量预估,结合近几年建阳铅及其他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2014年省控重点区域建阳市能完成废水中铅较2007年削减9.46公斤的任务,其他非重点区域排放总量能完成不增排的控制目标,为“十二五”规划总目标的实现打下良好基础。

(二)效益分析

我市重金属年度方案的实施,将探索出一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建设路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奠定基础。特别是通过严把项目审批关,强化涉重企业环境管理,加快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控制或降低我市重金属排放量,防范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通报实施进展情况,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政策到位、监督到位、宣传到位。

(二)分解实施

1.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负责监督落实重金属污染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住宅的清理和搬迁,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县(市、区)政府环保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建立可溯源、可追究的责任监管体系。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和管理好国家重金属专项资金。

2.企业主体责任

所有产生、排放重金属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和持续清洁生产,并认真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出的中高费方案。对未按期完成污染防治任务的单位,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项目限批,并向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列入企业征信系统。

3.部门“一岗双责”责任

(1)环保部门负责牵头会同经贸、发改等部门编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年度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的涉重金属企业;负责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按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经贸、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重点防控区域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防控行业专项规划;负责监督检查重金属排放企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取缔、关闭重金属排放企业中落后生产装备、工艺和产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鼓励重金属企业开展资金综合利用。

(3)财政部门负责预算专项资金,支持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减少重金属排放的企业、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等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监督相关部门落实预算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4)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土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依法对污染严重的农用土地调整用途,对涉及的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补充和补划;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对重点防控区域的定期监测和公告制度。

(5)农业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强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监测,掌握污染动态情况,划分禁产区,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合理利用重金属污染严重,短期内又难以治理的农用土地。

(6)卫生部门做好群体性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停止建设和生产的重金属排放项目有关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协助对停产后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人群进行健康影响调查;协助做好环境污染环境危害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政策措施

1.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按照《南平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

2.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确定2014年重点督办的重金属环境污染问题,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公布查处情况。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未整改解决的,应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环境执法效能监察,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保障环境执法的投入机制;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做到“天天行动”,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和污染纠纷。

附表:1.2014年南平市目标指标表

2.2014年计划完成的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表

附表1

南平市2014年目标指标表

指标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排放量指标

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

2014年底建阳市铅污染物较2007年净削减9.46公斤,削减比例15%,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控制在2007年水平。

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

非重点区域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控制在2007年水平。

环境质量

指标

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

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指标达标率100%。

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

辖区内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监测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指标达标率100%。

重点区域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达标率

重点区域水和大气中重点重金属指标达标率100%。

项目指标

项目数量及完成率

2014年度内计划完成项目3项;完成率100%。

管理指标

重点企业达标排放率

省控重点企业重点重金属达标排放率85%。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率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率100%。

附表2

2014年计划完成的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表

序号

县(市、

区)

项目

名称

项目

类型

项目

来源

承担

单位

建设

规模

建设

内容

技术

路线

其中

设计

批复

时间

环境

保护

验收

时间

环境

保护

验收

部门

减排

效益

(千克/

年)

中央

资金

省级

资金

地市

资金

业主

单位

自筹

银行

贷款

1

延平区

含铬废水循环回用

污染治理

南平铝业有限公司

日处理能力360吨

配套建设废水回收再利用系统。

反渗透设备去除经超滤处理后的金属阳离子,回用。

40万元

40万元

2014年11月前

南平市环保局

含铬废水回用率80%以上

2

顺昌县

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

顺昌县威仕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对生产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审核-确定中高费方案-实施-评估

2014年11月通过评估

南平市环保局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2

建阳市

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

建阳万国电器有限公司

对生产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更新。

审核-确定中高费方案-实施-评估

2014年12月通过评估

南平市环保局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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