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4年建设甘肃省体育惠民项目及白银市体育为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4年建设甘肃省体育惠民项目及白银市体育为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4年建设甘肃省体育惠民项目及白银市体育为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4年新建6个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是省政府体育惠民项目;新建50个“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民兴办的9件实事之一。为了确保省、市惠民实事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白银市2014年建设甘肃省体育惠民项目及白银市体育为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白银市2014年建设甘肃省体育惠民项目及白银市体育为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白银市2014年建设甘肃省体育惠民项目
及白银市体育为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体育局《关于确定2014年100个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建设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甘体群〔2014〕4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市会宁县土门岘乡等6个乡镇、社区为甘肃省2014年体育惠民项目建设单位;在全市建设50个“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实事之一。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
(一)甘肃省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单位:会宁县土门岘乡,靖远县高湾乡,靖远县大芦乡,平川区黄峤乡,平川区化工社区,会宁县郭城驿镇清凉社区
(二)白银市建设50个“一村一场”项目建设单位:
1、会宁县15个:头寨子镇成牟村、头寨子镇塬边村、郭城镇大羊营村、河畔镇车川村、河畔镇河畔村、中川乡梁堡村、杨集乡刘咀村、汉岔乡汉岔村、八里乡八里村、大沟乡韩家岔村、柴门乡张湾村、平头川乡任湾村、甘沟镇袁岸村、翟所乡翟所村、郭城镇扎子塬村。
2、靖远县14个:东升乡红湾村、东升乡东升村、东湾镇砂梁村、靖安乡新合村、三滩乡联合村、大芦乡庄口村、五合乡二道渠村、北滩乡景滩村、高湾乡住寨村、糜滩乡独石村、三滩乡中一村、北滩乡东宁村、三滩乡圈湾村、东湾镇红柳村
3、景泰县13个:上沙沃镇王庄村、正路乡大滩村、喜泉镇喜集水村、漫水滩乡北崖村、草窝滩镇长城村、寺滩乡疃庄村、寺滩乡东梁村、红水镇谢家梁村、芦阳镇城北墩村、五佛乡泰和村、五佛乡兴水村、草窝滩镇石墩村、漫水滩乡富民村。
4、平川区5个:宝积乡大湾村、水泉镇枣园村、种田乡小川村、王家山镇大川村、共和镇小水村。
4、白银区3个:四龙镇民勤村、四龙镇四龙村、王岘镇红星村。
二、建设时间
2014年6月开工建设,8月底竣工,9月市级验收,10月省级验收。
三、建设标准
1、甘肃省体育惠民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建设要求执行。场地建设标准以室外场地为主,建设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体设施为:2块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其中一块必须建成硅PU层面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2块硬化的标准羽毛球场;一块可配置4张室外乒乓球台的场地区域;1块500平方米左右可安装20件健身路径器材的区域。以上场地设施必须连片集中专用。
2、市政府实施的50个“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建设室外场地为主,有条件的可建设室内外结合型。工程建设面积不少于1200㎡,场地硬化面积不少于800㎡,硬化厚度不低于10cm,场地硬化必须是C25或C30砼。设置1块篮球场地,占地面积约660㎡,可以举办群众篮球比赛;1块可以安放2张乒乓球台的场地,占地面积约120㎡;1块可以放置8件以上室外健身器材及其他活动的多功能综合场地,占地面积约420㎡。
四、资金拨付
1、甘肃省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坚持乡镇、社区筹措资金与省财政扶持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省财政安排每个体育惠民建设项目扶持资金30万元,其中给予每个乡镇及社区补助经费20万元,配置10万元器材;省级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实施单位所在县区体育部门,市、县两级体育部门应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各建设点进度确定拨付时间,坚决杜绝资金拨付后不开工或不按时、不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决杜绝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场地建成验收后配发器材,器材由省体育局统一确定品名规格和质量标准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全国专业生产厂家招标采购。
2、市政府确定的50个“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坚持县区、乡镇、行政村筹措资金建设场地与市级配套活动器材助相结合的原则。即:县、乡、村自筹资金建设场地,经市、县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由市上配置活动器材(1副室外篮球架、2副室外乒乓球台、2套棋牌桌、1套健身路径)。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省、市体育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白银市体育惠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市政府副市长陈其银,副组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国荣、市财政局局长马勤、市体育局局长崔艳岐。成员由各县区分管县区长及财政、体育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及验收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六、监督检查
体育惠民建设工程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体育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及监督实施。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建设点进行督查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督办事项,县区体育部门也要实行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市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划片指导督查责任制,局长崔艳岐负责靖远县,副局长黄文生负责景泰县,纪检组长李虎负责平川区,副局长田小义负责会宁县,副调研员黄小俭负责白银区。
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工程建设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标准,狠抓质量,确保所有建设工程在8月底竣工,完成场地建设后,县区政府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上逐个组织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建设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和“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建设工程是今年省、市确定的惠民实事,各县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区文广(体)局作为工程建设的直接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责任书,做好指导、督促、检查、落实等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
2、市上根据各县区申报建设2014年白银市体育惠民实事项目情况,对各县区申报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确定现有公用土地和具有较好的健身场地条件、重视体育工作、建设体育基础设施积极性高,并具备一定的投入能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比较普及、深入,群众体育基础较好的乡、村(社区)为建设点。对室外连片集中专用的灯光球场看台的设置,应以发挥场地最大使用效益为原则,可设置活动看台或固定看台,座位不能少于200个。
3、为规范建设标准,必须采用专业工程队伍施工,保证体育惠民工程质量,灯光篮球场必须采用环氧树脂或硅胶层面,做到美观、实用、耐用。
4、各县区要尽快将本县区乡镇(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及“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报送市体育局。
5、省、市体育惠民工程列入市政府督办事项,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区每月20日前要上报工程建设进度。
市体育惠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曾杰
联系电话:82465851820943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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