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省委第二督导组和市委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实施方案》中涉及到的具体任务,责任领导要抓好统筹,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配合部门要加强协作,各有关单位要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自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作风。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四风”突出问题的解决,切实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要求部署,结合市政府领导班子实际,现就市政府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王三运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提出的重点在“四个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上抓具体、见实效的要求,以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为统揽,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市委“7+4+10”专项整治任务为核心,着力解决班子和班子成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政府系统党风、政风和行风持续好转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推进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会议,减少检查评比,切实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

具体措施:(1)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的各项制度规定,组织对政府系统各类文件、简报进行进一步清理规范,压缩文件数量和篇幅,控制文件规格和发送范围。巩固完善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平台运行,进一步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严格执行市委《进一步加强全市性会议管理的规定》,严格会议审批,减少数量,控制规模,能合并的合并,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通过电话安排的工作坚决不集中开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着力控制会议时长,严格按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综合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20分钟,参加人员不超过100人。专题类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参加人员不超过60人。

责任领导:李亦军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2)规范清理各类检查评比活动。9月份组织开展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

责任领导:杨伟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2.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推进目标:通过整治,杜绝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着力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具体措施:(1)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费用支出。9月底前修订完善嘉峪关市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减少机关水、电、气、油等能源消耗,杜绝各类浪费现象的发生,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用好管好财政资金,严禁滥发奖金、津贴和福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游山玩水、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责任领导:杨伟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2)整治超标配备公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着力防止漏报瞒报、不积极纠正违规问题等行为。

责任领导:柳鹏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3)整治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在中央、省市规定年限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杨伟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4)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计和监督检查,杜绝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等行为。

责任领导:杨伟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5)规范班子成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审核把关。

责任领导:李亦军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组织修订《嘉峪关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嘉峪关市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有关项目的立项、设计、概算、招投标、施工、监理等进行全程监管,坚决查处违规审批、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超规模、超概算等违规违纪问题。严把规划管控关、项目审批关和用地考核关,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作用,有序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强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确保政府公共投资用于经济发展转型和民生改善。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责任领导:杨伟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3.整治挥霍浪费、奢靡享乐现象。

推进目标: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弘扬新风正气,狠刹歪风邪气,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零容忍”。

具体措施:(1)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和教育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清理会员卡的通知要求,全体班子成员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和禁止新建楼堂馆所系列文件精神。严把建设审批关和财务审计监督关,督促和约束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审批程序开展项目建设,严禁举债建豪楼造地标,对违规项目,坚决叫停,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制度。对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完成检查,并将结果报市委组织部。

(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请销假和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夜间和节假日领导干部坐班、带班制度。对政府各部门值班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杨伟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5)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在班子成员中开展收受“红包”及购物卡行为自查自纠行动,要求班子成员对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加强教育管理,严禁以各种名目赠送或收受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6)严禁班子成员参赌涉赌。坚决禁止班子成员参与赌博活动,或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以及其他便利条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鼓励群众对班子各成员“八小时”外进行监督。

责任领导:柳鹏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7)清理班子成员企业兼职。从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的规定,清理班子成员中存在的违规兼职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8)整治及时行乐现象。组织班子成员反复学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强化理想信念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班子各成员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持续开展嘉峪关精神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坚决克服安于现状、小富即安的思想,大力弘扬直面困难、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坚决抵制拈轻怕重、及时行乐、拜金主义的侵蚀。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9)整治特权化现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坚持杜绝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通讯、出差、消费等方面的特权行为。在班子成员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个人财产公示制和领导干部交流任职机制,做到权利监督多方位、全程化。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0)整治挥霍浪费、奢靡享乐“隐形”“变种”问题。开展党员干部节俭消费教育,通过召开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全国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班子成员树立廉洁光荣、奢靡可耻的观念,自觉抵制各种挥霍浪费行为,杜绝利用招商、培训、出差等机会,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和接受高档礼品、用公款高消费等行为。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1)整治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现象。巩固会员卡、购物卡清理活动成果,继续推行班子成员各类消费卡“零持有”承诺。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2)整治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问题。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办理红白喜事的相关规定,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入学、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请客收礼或不请客但收礼等借机敛财行为。

责任领导:柳鹏

配合:班子各成员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着力转变政风行风

1.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推进目标:进一步完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规定,深入开展“双联”行动,发扬钉钉子精神主动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解决实际问题。通过12345民生专线、市长信箱等渠道,广泛征集群众在办事中遇到的办事拖拉、故意刁难、相互“踢球”、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线索,组织力量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的工作效能,办事效率进行跟踪督查,力促整改,严肃问责,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为群众办事设阻等行为。坚决纠正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

责任领导:杨伟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推进目标:通过整治,彻底纠正“三乱”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具体措施:(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出台《嘉峪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健全完善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加大社会和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受理、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3)推行行政处罚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和岗位责任考核,推进行政执法相对人评价制。

责任领导:杨伟

牵头部门:市法制办

配合部门: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底出台《嘉峪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推进目标: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用权公正,标准公开,制度透明,切实使各类惠民政策及时到位,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具体措施:(1)开展城乡低保清理规范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2)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等的要求,认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自查自纠活动,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对象确定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的问题。(3)开展落实中央、省市惠农补贴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通过完善评议制度、惠民资金“一折统”发放制度、惠民补贴申请结果网上公开制度等,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责任领导:柳鹏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4.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推进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

责任领导:常守远

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进平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配合部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万平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林局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4)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嘉北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行动,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

责任领导:葛建团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5)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王万平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6)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责任领导:李相毅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严厉整治“为官不为”问题

推进目标:通过对政府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错误思想和行为的整治,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奋发有为、积极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

具体措施: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要求,坚决整治一些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乱作为、慢作为、消极懈怠等问题;整治一些单位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却难办了等问题;整治一些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不负责任等问题。对那些工作不在状态、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的,对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不认真甚至变形走样的,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没得好处拖着不办的,对改革发展稳定问题不上心、不研究,不违规不违纪但也不干事、不担责、不作为的,从严监督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责任领导:柳鹏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四)切实强化正风肃纪

推进目标:通过正风肃纪,进一步端正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优化环境。

具体措施:从9月份开始,集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的问题,做到“零容忍”。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等多种力量,加大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力度,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倒查追责、通报曝光,着力防范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责任领导:柳鹏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市政府党组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10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9月20日)。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市政府党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整改任务的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班子各成员要紧紧聚焦“四风”问题,按照“准、狠、韧”的要求,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要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整治台帐制度,实行“挂牌销号”,扎实推进问题解决,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8日—10月25日)。坚持开门搞整改,班子各成员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动真碰硬、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整改结果及时向干部群众公示,说到做到、兑现承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评估验收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班子各成员对照整治方案对个人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并负责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对有关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结果要于10月底前书面向班子报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班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向省委督导组和市委报告。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未经省委督导组和市委评估验收,继续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班子各成员、各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事关党风政风,是取信于民的关键举措。班子各成员、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班子各成员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部门和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合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整合工作资源,实行部门联动,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实行“周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周五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注重整改落实。班子各成员、各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任务没完成坚决不收兵”的要求,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根据“四风”突出问题的不同特点,准确把握工作的着力点,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逐条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生根。市政府办公室和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坚持纠建并举。专项整治工作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用制度规范转变,建立健全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坚持典型引路,及时发现和挖掘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形成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