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4〕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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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嘉峪关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意见
为了营造良好的软件版权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等文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负责人具体办的工作制度,依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负责对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管。切实做到领导工作到位、具体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二、严格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正版软件
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制订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及软件管理制度,建立完备的软件管理台账,将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种类、型号、数量、许可情况)逐台造册登记,将软件授权文本存档备案。在对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升级更新时,务必安装使用正版软件。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有关纪律和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好、用好自己使用的软件,不得擅自下载、安装盗版软件。加大软件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力度,加强通用软件资产的归档管理,做好相关授权证书及软件的保管工作。自行开发的管理软件和信息系统必须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规范软件资产处置工作,严格处置程序,及时调整资产帐卡。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到期后,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停止使用;为专项工作开发使用的软件在工作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置。禁止将软件资产用于商业用途。
三、严格足额配置正版软件,做好后续计算机软件配套保障
各部门(单位)需购置新计算机时,必须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并安排必要的资金购买配套的办公软件。保障政府机关正版软件的购置经费,将软件纳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优先购置国产品牌,选用质量优秀、价格合理、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的计算机软件。各部门(单位)采购计算机及软件,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所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计算机及软件,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各部门(单位)更新计算机时,软件和硬件应当同时配置。软件许可到期仍需继续使用时,要主动安排资金,按照有关授权规定继续购买所需软件。
四、将软件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软件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将软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建立软件资产台账,严格规范软件资产管理。在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把软件资产作为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类登记入账。对软件的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工作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在原有软件基础上重新开发或升级的软件,按开发、升级发生的支出,增记固定资产价值;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应当和硬件分开独立入账。资产使用部门应当明确软件资产管理人员,健全软件资产验收、入账、使用、维护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日常管理。
五、严肃纪律,防范软件正版化工作数据泄密
为维护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增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工作中将掌握的政府机关使用软件及拟采购软件情况向社会、媒体及无关人员泄露;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软件代理机构进行合作。
六、落实政府机关监督责任,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实效
版权部门是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电子政务部门要配合版权部门负责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督促软件生产商和供应商提高软件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会同著作权行政管理等部门做好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每年都要安排时间,对本部门(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单位当年使用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软件采购、软件资产管理等情况书面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魏增刚,联系电话:6322650)
七、建立考核评议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市政府将把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未按要求完成软件资产管理、年度报告、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的单位,市政府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处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消极塞责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纪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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