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平政发〔2015〕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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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效服务平凉经济发展,根据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84号)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平凉发展为宗旨,适应平凉四大主导产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统筹兼顾、服务地方,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优化结构、形成特色,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平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成与平凉主导产业发展和陇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相匹配、与扶贫开发目标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结构规模更加合理、符合平凉实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布局结构更加合理。按照“市办高职、县办中职”的工作思路,压缩市直中职办学规模,整合平凉工专、平凉师范、平凉农校、平凉体校4所普通中专,创办高等职业教育,集中力量办好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和平凉技师学院。各县(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具有一定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到2020年,高职在校学生达到8000人,中职在校学生保持在2万人以上,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达8万人次,完成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
——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求。立足平凉,面向市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建设数控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焊接技术、现代农业、建筑、旅游、学前教育、煤化工、护理、中医康复保健等10个重点专业,实现重点专业对重点产业的全覆盖,提升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和社会管理与服务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县级职教中心每校重点建设1—2个特色优势专业,互相补充,错位发展。
——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全市90%以上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数字化资源覆盖率达到100%,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就业对口率、稳定率逐步提高。对规模较小、师资、设备薄弱的学校采取合并、挂靠优质学校或设立优质学校分校等方式进行资源共享和联合办学。职业教育在推动优势产业发展、企业增效、助推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显,办学吸引力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标准要求、监管机制以及政府引导、规范、督导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机制更加完善,多元化办学格局初步形成,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人才观念逐步确立。
二、加快构建适应平凉市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深化招生改革,扩大办学规模,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提升中职教育的美誉度和吸引力。利用职教中心的教学、实训、生活、体育等设施和“双师型”师资力量,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职业培训,将县级职教中心建成县域内集高中阶段教育、教师进修、文化传承、就业和扶贫培训、业余体育训练为一体的教育综合培训基地,发挥示范性职业学校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努力将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设施一流、功能齐全、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对下统筹市内中职学校、对上贯通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桥梁;将平凉技师学院建成集学历教育、技能培训、资格认定、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为一体的高技术人才摇篮。按照政、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要求,整合省市各类工程研发中心、检测检验中心及实验室,集中到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实施,按规定挂牌,实现资源共享。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和平凉技师学院在自然减员中采取“退一补一”的办法,每年引进高学历、高技能紧缺人才,强化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五)推进中职和高职紧密衔接。贯彻落实省上推行的五年一贯制、“2+2+1”、单考单招、“对口升学”考试和“3+4”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衔接。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比例达30%,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科层次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比例均达到当年毕业生的10%以上。
(六)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推进职业院校依法制定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职业学校法人治理制度,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开展校长聘任制和公开选拔制,逐步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绩效工资制。鼓励职业院校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到2020年,全市90%的职业学校要建立学校、企业、行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职业学校专任教师编制中20%用于自主聘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经费由市、县(区)财政保障。
(七)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推广产业、企业、学校融合发展的职教集团办学模式,探索“引企入校”和“引校入园”等建设模式。深化办学交流与合作,到2020年,市内每所职业学校至少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1所以上优质职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走出去”,试点中外合作办学,提升我市职业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八)推进职教和普教相互沟通。中小学要加强劳动技术、通用技术教育,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职业教育。对于有较早分流意愿的初三学生,学校可以通过开设职教班或与职业院校合作等方式,开展职业教育。职业院校的实训场地、设备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普通高中开展通用技术课提供师资、场地和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职业指导课程。中职学校要为普通高中学生转入提供便利。
(九)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在终身教育和就业创业中的作用,大力推进劳动者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扶贫开发技能等各种职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不受年龄、地域、时间限制,面向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城市失业人员和复转军人、在职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创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加快培养主导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十)提升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能力。发挥好县级职教中心作用,使其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等县域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基地和精准扶贫的综合性培训平台,对青壮年劳动力和新增“两后生”技术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达到“上学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目标,到2020年,户均有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认真落实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重点,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保障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通过多种途径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
三、大力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
(十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构建课程内容与岗位要求相对接,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
(十二)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深度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把毕业生就业质量、创业成效、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持续发展能力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指标,把行业规范、职业标准、企业用人要求、职业学校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等作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制度。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国家示范校为引领,推动数字化职业学校建设,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到2017年,实现中等职业学校通百兆网络、高等职业院校通千兆网络。加快建设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专业理论学习、专业仿真练习、真实环境训练台阶式专业技能教学体系。
(十四)强化“双师型”教师培养。力争每年有3—5名教师出国参加培训,有100名左右教师参加国内各种培训,积极开展校本和市级职教师资培训,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双师型”教师信息化资源库,面向企事业单位认定一批“双师型”教师,实现“双师型”教师共享。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开展职业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活动,设立职业教育课题专项研究,提高职业教育科研能力。
四、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
(十五)落实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市政府统筹领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出台扶持政策;对各县(区)和相关行业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情况开展考核督查和奖励扶持。各县(区)政府要不断加强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力度,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职普比4∶6),优化县域内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建设,落实生均拨款等政策,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十六)健全职业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规定,逐年化解所属职业学校的债务;市县(区)财政要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20%免学费补助资金,出台所属职业学生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市财政和各县(区)政府每年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分别不得少于500万元和300万元,安排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专项经费分别不少于50万元和20万元;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职责,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
(十七)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融资、合资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
(十八)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和“先持证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支持用人单位优先录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准入执法力度。结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提高技能人才薪酬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十九)强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市政府依法依规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与创新、普职比例、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及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开展督导。把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作为对各县(区)教育事业发展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十)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和奖励力度,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促进的良性互动,营造有利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http://www.plzwgk.cn/GovInfoOpen/web/GKinfo.aspx?id=PL0001-D1000-02-201507-00008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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