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工业发展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家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文号:市政〔2015〕19号
颁布日期:2015-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工业发展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家的决定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14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工业和信息化战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相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与转型升级”总体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需求不旺、企业融资困难、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影响,创新工作,奋力拼搏,有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2%,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决定对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所有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2014年度全市工业发展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家名单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市政〔2015〕1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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