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8月5日

贺州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防范治理群众反映强烈,日益突出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行动。为确保防范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要求,以“以防为主、打防并举,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为原则,积极构建和完善立体化、日常化的防范打击工作机制,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势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防控措施、强化破案打击,使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常识得到及时广泛普及,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发案数和损失金额明显下降),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威慑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贺州银监分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贺州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伟章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罗巧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义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古宝营市综治办副主任

彭晓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贵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东生市工信委副主任

王文强贺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罗裕渊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彭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东生和王文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及日常工作的开展,办公室有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各县(区、管理区)要参照市级模式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及时推进辖区范围内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开展。

四、职责分工

此次全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专项行动,由市综治办牵头,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协作配合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综治办:1.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导考评作用;2.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优势和群众基础,广泛发放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资料,将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最大程度地提高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自身防范意识。

(二)市公安局:

1.市公安局治安部门:⑴搜集汇总宣传资料,集中精力做好宣传策划,并组织发起宣传攻势。⑵组织辖区派出所以社区、村社为单位,大张旗鼓地进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逐家逐户投送宣传材料,力争实现辖区家庭、商户、公司、场所、企业全覆盖。⑶积极动员、督促银行业营业场所等在每个营业厅悬挂宣传横幅、制作电子标语和设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示牌。

2.市公安局刑侦部门:⑴认真分析研判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动向和作案手段、方法等,为防范宣传工作提供素材,提出对策和建议,警示教育群众。⑵加大案件线索查办力度,对具备条件的,适时组织开展侦查破案工作,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3.市公安局情报信息部门:密切掌握本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态势,及时发现新的诈骗手段,适时发布预警、防控指令,指导各警种、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4.市公安局技侦、网安部门:加强通信、网络信息等情报数据资源的搜集汇总、分析工作,为防范治理工作提供充足的线索来源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5.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宣传材料印制、公益广告发布等工作顺利开展。

6.市公安局宣传部门:积极协调和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通过发布警情通报、组织专家访谈等形式,讲解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教育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市工信委:1.监督电信运营商提供网络电话进入常规通信网的接入服务及接入前的“虚拟改号”服务,携手打击为电信诈骗集团拨打的网络电话提供伪装和技术支持行为,对任意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伪基站进行跟踪掌控,一旦发现及时封堵。2.开展对防范电信诈骗技术平台的研究探索工作,力争实现源头封堵目标。3.加强电话实名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电话实名制。4.加强对电信业务、短号码、接入市场和短信息业务端口等的防范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电信诈骗。5.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机关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的书面意见,组织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实施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6.积极开展防范宣传,组织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每月向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一条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提示短信,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

(四)贺州银监分局:1.督促、指导各商业银行加强开户监督审核,特别是对批量开户的银行卡、委托他人代理开户的银行卡进行监控,对公安机关提供的涉案帐户进行冻结,或限定其必须在柜台办理业务,设置自动报警功能,纳入重点帐户严格管理,在办理日常业务时,对涉嫌诈骗帐号进行冻结和止付。2.定期对营业场所经理、保安及柜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银行业务人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3.对办理转账、汇款和取款业务的顾客进行风险提示。4.要在自助设备、营业大厅等醒目位置张贴、放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和相关宣传材料。

(五)市委宣传部:1.指导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策划制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题法制节目,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的常用手法,讲解、宣传防范措施。2.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宣传工作。

(六)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大、中、小学梳理针对学生或家长的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相关防范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安全防范信息、常识,力争“宣传一个学生平安一户家庭”。

(七)市工商局:组织查处市场上非法销售“任意改号软件”及类似软件和相关器材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

此次防范治理工作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动员,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职责分工,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日至12月15日)

加大宣传力度,根据电信、网络诈骗的规律、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两次(9月、11月)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日活动,最大限度的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宣传、综治、公安、工信、银监、教育、工商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宣传、防范、治理、打击等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势头。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防范治理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巩固战果;健全完善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长效机制,研究提出下步工作措施。

六、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近年来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工具、地域、团伙特征以及所针对的重点受害人群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研究犯罪特点,发掘犯罪线索,夯实深入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可防性特点,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多种形式,对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立体化、地毯式的防范宣传工作;要采取设立防范宣传点、悬挂警示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等容易受骗的群体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特点;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新手段、新方法,采取编制公益广告和预警信息等形式,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介及时发布提示,让群众及时了解,避免蒙骗、上当;要深入揭露电信诈骗犯罪手法和犯罪伎俩,通过拍摄办案民警访谈,制作典型案例专题片,讲解防诈骗方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人民群众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三)严密防范。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基层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要及时接处警,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止付、冻结,切断赃款转账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公安技侦、网安、情报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涉案电话、银行账号、网络IP等信息的调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犯罪动态,确保合成作战效果。工信部门要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对VOIP电话、国际语音电话业务以及电信业务接入市场等的规范管理,严防犯罪分子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银监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与公安机关建立对涉案账户、资金的快速查询、止付、冻结工作机制,并开辟绿色通道,先行办理。电信、金融部门在发现案件线索或受骗群众后,要及时采取止付措施,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进行布控,确保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是一项服务、保障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防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要领导要负起责任,亲自组织指挥、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切实把此次防范治理工作组织好、开展好,确保取得实效。专项行动结束后,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将列入日常的长效机制,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管理区)要定期组织工作组对本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也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赴各县(区、管理区)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通报,并严格实行挂牌督办、专项整治,限期解决问题。

(三)加强工作报告。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以及侦破的重大案件、开展的重要宣传活动,从8月份开始每两个月上报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加强综治考评。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管理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当年综治考评。对工作不重视、监管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数同比上升的县(区、管理区)将实行年终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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