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湄潭县抄乐乡洗马乡西河乡天城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湄潭县抄乐乡洗马乡西河乡天城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245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湄潭县抄乐乡等四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遵府呈〔2013〕145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湄潭县抄乐乡建制,设置抄乐镇,镇人民政府驻落花屯村;同意撤销湄潭县洗马乡建制,设置洗马镇,镇人民政府驻杨家山村;同意撤销湄潭县西河乡建制,设置西河镇,镇人民政府驻西河村;同意撤销湄潭县天城乡建制,设置天城镇,镇人民政府驻天城村。以上四个乡撤乡设镇后,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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