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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德江县青龙镇设置青龙、玉水街道的批复
|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德江县青龙镇设置青龙、玉水街道的批复
黔府函〔2013〕175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德江县青龙镇撤镇设青龙和玉水办事处的请示》(铜府呈〔2013〕65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德江县青龙镇建制,设置青龙街道、玉水街道。以原青龙镇柏杨社区、黎家堡社区、方林社区、五星社区、桥头社区、石打头村、向阳村、光辉村等8个村(社区)地域为青龙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桥头社区;以原青龙镇中华社区、场口社区、四坪社区、新寨社区、厦阡社区、团结村、安家渡村、水车坝村、建设坡村、大岩角村、四季岩村、大丫口村等12个村(社区)地域为玉水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新寨社区。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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