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黔东南自治州黄平县野洞河乡上塘乡浪洞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黔东南自治州黄平县野洞河乡上塘乡浪洞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80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黄平县野洞河乡、上塘乡、浪洞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3〕24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黄平县野洞河乡,设置野洞河镇,镇人民政府驻仁里村;同意撤销黄平县上塘乡,设置上塘镇,镇人民政府驻明星村;同意撤销黄平县浪洞乡,设置浪洞镇,镇人民政府驻浪洞村。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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