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2〕18号
颁布日期:2012-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18号

各产烟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2年烟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市烤烟生产可持续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稳定规模、提高单产、增加效益”工作方针,加强烟叶基层建设,以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结构为中心,稳定烟叶种植规模,稳定烟农效益,加快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和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烟叶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市烟叶种植面积19.5万亩,计划收购烟叶40万担,力争收购45万担,上等烟比例60%以上,上中等烟比例94%以上,中部烟55%以上,等级合格率80%以上;专业化散叶收购确保4万担,消化处理不适用烟叶3000万公斤;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24亿元,开工建设水源烟水配套工程3个,实施烟水配套工程2.5万亩,全程农机化试点2个;建设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4个(其中:国家级单元1个、省级单元3个),特色优质烟叶基地单元1个,培育出口烟叶基地800亩。

三、认真落实政策,加大烤烟投入

(一)严格落实计划种植与合同收购政策。全市按照19.5万亩的烟叶种植指导面积进行安排,确保烟叶收购量完成40万担,力争45万担。各产烟县(市)要将计划层层分解到乡、村、组和烟农,严格执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认真签订烤烟产购合同。合同内符合等级质量要求的烟叶要全额收购,合同外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对确因丰收原因的超合同烟叶在本辖区计划范围内自行调整,超过本辖区计划总量的要报市烟草专卖局审批后收购,并抵顶次年烟叶收购计划。

(二)认真执行烟叶价格与生产扶持政策。2012年,全国烟叶收购价格在上年基础上上调20%。新技术推广补贴按照上中等烟每担40元执行,实行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的烟叶每担补贴50元。生产投入标准按2011年相关标准执行,化肥、农地膜等烟用物资价格涨价部分由烟草部门消化。

(三)严格兑现烟叶结构优化调整补贴政策。各产烟县(市)要严格执行75元/亩的烟叶结构优化补贴标准。认真指导烟农将可能产生市场不需要的青黄一级(GY1)、青黄二级(GY2)、中下杂二(CX2K)、上杂一级(B1K)、上杂二级(B2K)、上杂三级(B3K)的新鲜底脚叶、病残叶、僵硬叶处理在田间,不采、不烤、不形成商品;优化结构补贴原则上分环节进行兑现,收购前期兑现30元,收购结束后兑现45元;正常情况下,兑现方式以户为单位,完不成合同计划任务和上中等烟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兑现。

(四)认真执行政府投入扶持政策。各产烟县(市)要从当年的烟叶税中提取10%的资金(其中70%作为烟叶生产扶持投入,30%作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后续管护资金)作为当年的烤烟生产投入,各地要将所提资金进入当年财政预算,确保生产投入足额到位,投向合理。

四、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一)抢抓发展机遇,稳定种植规模。各产烟县(市)要抢抓机遇,积极采取各项政策措施,稳定基本烟农、基本烟地、基本烟区,确保计划任务落实到位。各产烟县(市)要严格分解计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计划落实力度,将计划任务分解到村、户、地块;要在对烟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种植布局,将计划资源向市场需求量大、生态条件好、质量风格突出及重点产烟乡、镇倾斜,做优做强烤烟优势产业;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土地合理流转,鼓励基层员工领办烟叶生产农场,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种植,形成规模稳定的烟叶产业带和种植群体。

(二)加强合同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各产烟县(市)要以合同制管理为主线,严格合同签订程序,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和实际单产水平签订合同。杜绝签而不种、签多种少、签少种多等现象的发生,杜绝空、假合同,确保合同签实、面积种足;要严把过程监督关,在种子、烟苗、移栽、收购等关口必须严格监督管理,严禁无合同、超合同、无计划、超计划种植、收购,加大合同监督管理,实行合同管理分级负责制。

(三)加大政策宣传,增强种植信心。要采取召开烟农恳谈会、技术宣传培训会、发放致烟农公开信、张贴标语、开通宣传车等措施,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烟叶生产政策宣传,特别是宣传烟叶收购价格、投入政策等,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烟农种植信心。

(四)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措施到位。烟草部门要充分利用省烟科所、市级技术中心、县级技术推广站等机构,采取有效形式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关键技术培训到位。要逐级落实烟叶生产技术指导责任制,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采取包村、包片、包户、包社的办法,深入田间地头对烟农进行分类指导,确保烟叶各项技术落实到位。

五、强力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强力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各产烟县(市)要结合我市山区实际,加快基本烟地综合治理及推进机械化进程,在开展基本烟地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大力实施农业机械化操作。清镇市流长乡、开阳县宅吉乡要全力搞好各5000亩的全程农机化试点工作。各基地单元要总体规划烟区农村劳动力发展方向,在培养职业烟农、专业化作业人员方面创造条件,积极引导烟农及基层员工按照“种植在户、服务在社”的原则,依托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快速推进专业化服务工作。基地单元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建设是2012年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重点,要加强组织和检查,确保专业化分工取得实效。各产烟县(市)要结合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建设,高度重视科技对农业生产的巨大支撑作用,要以提高单产、调整结构为中心,以适度规模化布局、落实种植面积为重点,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培育新型烟农为抓手,通过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实现降低烟叶生产可变成本,提高种烟效益的目的。

(二)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全市将投入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4亿元,实施烟水配套工程2.5万亩,建设密集烤房1864座、机耕路100公里、育苗设施4.4万平方米,购置农机具440台(套)。各产烟县(市)要高度重视,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县级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每月组织各相关工作部门及乡镇召开一次工程建设调度会,着力解决建设进度慢的问题,确保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各产烟县(市)要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息烽县雨淋河、开阳县马家桥、清镇市银燕水库等烟水配套及水源工程建设基础上,抓紧筛选项目,积极做好新项目的规划、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12年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报2—3个水源工程项目。各产烟县(市)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大涉农、国土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资金整合力度,力争在水源工程、机耕路、基本烟地综合治理、全程机械化建设方面取得较大的突破。各产烟县(市)要高度重视设施管护工作,明确烟办承担管护责任,将管护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每年必须足额从烟叶税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烟叶生产及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具体分配为烟叶生产占70%,基础设施管护占30%)。各产烟县(市)要完善具体的操作管理措施,确保有制度依据,有经费保障,有人员执行。没有的要尽快研究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把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工作真正纳入重要日程,管好、用好设施。

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烤烟是我市传统农业支柱产业之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烤烟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烤烟产业作为烟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烟农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各县(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和充实县(市)级烟叶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力量。各县(市)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烤烟用煤用电制度,切实保障烘烤用煤用电及时、足量供应。各乡、镇政府要把好合同种植关,确保按合同种足面积。各级烟草部门要切实搞好烟叶基层建设,狠抓生产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公安、工商、物价、质量监督、交通运输、植物检验检疫及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要加大合作力度,确保烟叶生产、收购、调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农业、水利、发改、科技、农机、交通、国土、电力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烟叶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实在在为烟农着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搞好技术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抓好烟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努力提高烟农生产水平,提高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收入,提高烟农种烟的积极性,稳定烟农队伍,为全市烤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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