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全州烟叶收购工作确保全面完成40万担烤烟目标任务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全州烟叶收购工作确保全面完成40万担烤烟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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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全州烟叶收购工作确保全面完成40万担烤烟目标任务的通知
凯里市、丹寨、麻江、黄平、施秉、镇远、三穗、岑巩、天柱、锦屏、剑河县委和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当前烟叶收购工作,圆满完成全年40万担烟叶收购目标任务,根据州人民政府州长李飞跃同志的指示精神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抓好当前烟叶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黔东南党发电〔2010〕105号)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不变,任务不减,能超则超
按照年初明确的烤烟生产40万担目标任务不变,各烤烟生产县(市)和有关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烟叶收购工作,组织精兵强将主动对接烟农,深入农户收购烟叶,在确保全面完成40万担烟叶收购目标任务和维护烟农利益的基础上,采取对非变质霉烂和下调烟叶等级等多种形式收购烟叶,应收尽收,能超则超,着力为明年烤烟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收购
各烤烟生产县(市)要针对当前烤烟收购工作的形势,研究制定做好烟叶收购办法、制定财政奖补、税收返还等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方式,扎实抓好当前烟叶收购工作。各级烟草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更新工作方法,制定出台加快当前烟叶收购的激励政策;切实加强烟叶收购力量,确保我州烟农烘烤烟叶全部入库。
三、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奖罚分明
今年烟叶收购工作是事关烟区烟农增收,是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是事关全州今后烤烟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大局,同时,也是各烤烟生产县(市)党政领导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具体体现。州委、州政府将烤烟生产目标考核作为今年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并将今年烟叶收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明年各烤烟生产县(市)烤烟生产目标任务挂钩。在烟叶收购工作中,州委、州政府将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市领导班子予以重奖,对完不成和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将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因此,各烤烟生产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上来,要把心思集中到抓烤烟就是抓经济的思路上来,要把行动切实体现到抓好烤烟生产的具体工作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任务时限,将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区域、具体领导和具体人员头上,确保烟叶收购目标任务按时、足额或超额完成。
四、加强协调,强化监管,稳定秩序
各烤烟生产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级烟草、工商、监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大烟草专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边界协调,强化内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收购行为和打击非法经营工作力度,在边界地区和非法烟叶的运输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坚决遏制非法经营烟叶外流;要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经营烟叶犯罪活动联动协作机制,落实打击非法经营烟叶违法活动联动协作、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各烤烟生产县市特别是烤烟生产乡(镇)要落实干部驻点值班制度,维护良好的收购秩序,及时反馈烟叶交售进度和解决烟叶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推进。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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