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府办发〔2013〕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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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8-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西南州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
黔西南州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3〕4号)精神,为严历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州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和贵州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重点领域和内容
本次排查范围主要包括各县(市)、义龙新区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包括: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息。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地产份额内部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三、活动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四、工作安排
1.由州金融办、州工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对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电信行业等各类平台媒体上发布的非法集资类广告进行排查和清理,并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使广告监测、管理及日常监督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线索和隐患,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早处理、早解决,防止风险扩大。依法对非法集资广告进行严厉打击、及时清理、直至暂停、取缔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发布资格。
2.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快速出击,积极侦破,对部门移交、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增强敏感性,认真进行查处。全力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为善后处置创造条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案件,要依法查处,果断处置。
3.由州委宣传部牵头,州广播电视台、州日报社、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及各成员单位配合,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电信行业等平台媒体对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进行集中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和非法集资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
4.州商务粮食局要对全州商务和粮食系统内非法集资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广告的处置工作;负责典当行、金融仓储等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打击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工作。
5.州监察局要深入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中进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6.州财政局要积极支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给予必要的财政经费保障;加强对涉嫌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的企业财务监督等工作。
7.州住建局要对全州建筑业、房地产业非法集资进行调查、监测、认定和处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8.州农委要对全州农业领域非法集资进行监测、调查、认定和处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9.州林业局要对全州林业系统内非法集资进行监测、调查、认定和处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10.州政府法制办要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文件的拟定、修改、解释工作;对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提供法律意见。
11.州人行、州银监局要对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进行监测、调查、认定和处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负责协调驻州各银行机构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广告宣传活动。
12.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要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信息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13.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要对涉及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处理,积极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广告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配合州有关部门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14.各县(市)、义龙新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制定长效机制,认真抓好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广告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好人员全力配合州处非办开展的风险排查和督导巡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义龙新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排查清理活动开展期间,州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州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义龙新区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辖区内的清理整治工作,并要留有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附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传真:0859-323692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黔西南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黔西南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汤向前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刘丙成州政府州长助理
刘荣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金融办主任
左应江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俊州公安局副局长
吴成璋州银监局局长
成员:周茂萍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瑞州监察局正县级监察专员、副局长
周争春州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吴道峻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孙礼平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明荣州农委副主任
李鑫州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田茂华州林业局纪检组长
张智华州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
刘富美州工商局副局长
姜强人行黔西南中心支行副行长
郑国兴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勇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蒋芙蓉州电子政务办主任
李浩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许荣荣州日报社纪委书记
桂兵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副总编辑
邹远云州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吴远祥州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左雷鸣州联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金融办,刘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成璋、李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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