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9月26日
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各级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和全省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监管体系”),建立市涉农资金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和涉农资金公示网站,采取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监督措施,预防和遏制涉农资金被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的发生。在2012年底前,实现全市涉农资金监管市、县、乡“三级”统一使用软件备案,市、县、乡、村“四级”统一进行网站公示,涉农资金信息管理联网监察。
二、工作步骤
(一)确定软件服务供应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贵阳佳辉通信发展公司为全省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电子软件服务供应商。
(二)组织培训。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网络监管和数据录入技术培训,软件服务供应商负责技术培训,2012年11月10日前完成软件安装培训工作(培训方案附后)。
(三)信息录入。在软件服务供应商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级各部门涉农资金备案和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录入(对从2012年第2季度起的项目资金文件进行试录入,2013年1月起全面录入,包括2013年前已经下达的还未实施完成的项目资金),建立全市涉农资金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和涉农资金公示网站。
三、建设经费
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已由省纪委牵头初步建设完成,统一使用省纪委服务器及网络,因此不涉及软件开发和硬件采购成本。培训费和系统维护费用由软件使用单位各自负责,每年650元(包括250元软件服务维护费,400元数字证书服务费),未安装监管系统只进行公示的单位,如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信用合作社和村“两委”不交纳此笔费用。村“两委”开通公示网所涉及硬件(如公示用触摸屏等)费用由各县(区、市)政府负责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曾永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姜灵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旭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靳立国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袁竞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翁永厚市审计局局长
罗绍怀市农委主任
万强市扶贫办主任
李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晓灵市教育局局长
程开志市民政局局长
张鹏健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王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金明扬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郑明蛟市民委主任
韦圣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立市水利局局长
唐自力市卫生局局长
丁伟市烟草局局长
郭黔生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局长
程振宇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徐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云忠市林业局副局长
兰明豪市纪委常委
刘红梅市财政局副局长
各县、区(市)政府分管县、区(市)长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协调和部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由兰明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抽调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下设信息组和督查组,信息组由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负责督促信息录入工作;督查组由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负责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监察。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田维敏(市纪委纠风室),联系电话8682168,13984294328;王成永(市财政局农业科)联系电话8221431,13508524120;罗洁(市财政局信息科)联系电话8264418,1598523888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县、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的建设及运行工作。
为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1.市及县、区(市)、乡(镇)监察及纠风部门:为涉农系统的督导部门,督促同级和下级单位开展好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并进行工作考评;对权限范围内的涉农项目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报监督情况。
2.市及县、区(市)财政、发改部门:为涉农系统的资金监管部门,负责导入项目资金文件,负责检查和审核各业务单位的资金录入情况、网络公示情况,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共同对全市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3.市及县、区(市)审计部门:配合财政、发改、监察部门共同对备案和公示的涉农项目进行监管。
4.市直涉农主管部门:为涉农资金的责任部门,负责录入中央、省、市立项的涉农项目及各类涉农补贴补助等数据;对录入的数据进行进度填报、分解、分配;在公示网站上对本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进行公示;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涉农项目进行监管。
5.各县、区(市)涉农主管部门:为涉农资金的责任部门,负责录入本级政府立项的涉农项目;对自身录入和上级分配下来的数据进行进度填报、分解、分配;在公示网站上对本部门实施及乡镇实施的涉农项目进行公示;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涉农项目进行监管。
6.乡(镇、街道)财政所:为乡镇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录入部门,负责收集乡镇涉农站(所、股、室)和本乡镇内各中、小学在本乡镇实施的涉农项目资金情况并录入软件系统。
7.乡镇涉农站(所、股、室)和学校:负责向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要求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本乡镇涉农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照片等。
8.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全市涉农专项资金公示网站,对该村涉农项目进行监督。
9.乡镇信用合作社:开通使用涉农资金公示网,负责公示辖区内涉农资金的发放情况。
10.村“两委”:运用触摸屏、计算机网络等开通全市涉农专项资金公示网站,对该村涉农项目进行动态公示。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认真按照要求抓好本地本部门的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市及各县、区(市)涉农资金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在培训一周前,明确上报2名懂电脑、工作责任心强的系统操作员,负责本地本部门涉农项目电子备案、进度填报、分解、分配;负责在公示网站上对本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进行公示并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公示;对本部门在本市及县、区(市)实施的涉农项目进行监管。
(三)严格规定,严肃纪律。各涉农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精神,凡是涉农项目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15日内,必须进行电子备案。如发现有涉农项目迟备漏备甚至不备的,将严格按照《贵州省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遵义市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遵党办发〔2010〕38号)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适时督查。监管体系软件安装及操作员培训工作于2012年11月10日前完成。各县、区(市)9月29日前将本级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名单,以及本级涉农具体部门和乡(镇)、村统计数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期间,要求各级各部门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系统建成录入完成后,每月上报1期工作信息。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监管体系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市政府将于12月10日前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职责要求完成任务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操作员培训方案
附件1:
县(区、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单位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县(区、市)县直涉农具体部门乡镇(街道)数(个)村(居)数(个)备注
注:本表涉农部门仅统计有涉农项目和资金的单位,无任何涉农项目和资金的部门暂不安装使用电子监管系统软件。本表9月29日前报电子档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附件2:
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
操作员培训方案
按照《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顺利完成我市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设任务,对监管体系操作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熟悉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设程序,掌握电子备案、数据录入和分解以及监管环节技术,按要求实现单独上机操作。
二、培训内容
由市、县(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软件服务供应商负责技术培训。
1.系统权限。包含各级涉农部门系统权限、各级监督人员权限等。
2.证书使用。从安装证书驱动到进入系统。
3.操作流程和步骤。包含数据录入、数据分解、数据填报、项目公示等。
4.监督管理。监督人员从已有数据中直观的了解权限范围内的所有信息。
5.获取技术支持。包含如何同技术支持沟通交流,如何通过远程协助获取技术支持的帮助。
三、参加培训部门及人员
1.市级培训。监察、财政、发改、审计、扶贫、文广、国土、计生、住建、交通、教育、林业、民政、民宗、农委、人社、水利、卫生、文体、烟草、移民部门和新蒲新区。
2.县级培训。监察、财政、发改、审计、扶贫、文广、国土、计生、住建、交通、教育、林业、民政、民宗、农委、人社、水利、卫生、文体、烟草、移民部门和乡(镇、街道)、村“两委”。
3.参加人员及要求。按照安排的培训时间,参加培训的部门和单位确定上报2名系统操作员(县级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部门及县级汇总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操作员需提供的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身份证号、手机号。系统操作员必须保持长期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必须征得当地财政和监察部门的同意。对从2012年第2季度起收到和安排使用的资金开始进行备案。
4.培训费用。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为:一是每年软件服务公司收取使用单位250元软件服务费;二是每年省数字证书中心收取400元证书服务费。所需经费在培训时一次性交清,由各参加培训部门和乡(镇、街道)自行解决。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市直各涉农主管部门、新蒲新区具体负责电子监管工作的人员名单于10月8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田维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统一于10月16日在市委党校(暂定)参加业务培训。
2.各县(区、市)于10月17日-11月5日组织对本地涉农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进行培训,培训人员汇总名单于10月8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涉农项目资金的录入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安排见《全市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设培训日程表》)。
3.培训地点。必须满足参加培训人员每人1台操作电脑。市级培训地点暂定市委党校,各县(区、市)培训地点自行确定。
附表1:
全市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培训日程表
分组培训老师及联系电话时间启动单位
一组俞光
1338511331410月16日市级培训
舒培华
13885022144
蒋成竹
1398402337110月17日红花岗区
10月18日汇川区
10月19-20日遵义县
二组舒培华
13885022144
蒋成竹
1398402337110月21日仁怀市
10月22日桐梓县
10月23-24日习水县
10月25日赤水市
三组吴晓妍
13595052105
何吉灿
1580870829310月27日绥阳县
10月28日正安县
10月29日道真县
10月30日务川县
四组吴晓妍
13595052105
何吉灿
1580870829310月31日凤冈县
11月1日余庆县
11月2日湄潭县
注:各县(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级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老师送至下一县开展培训,赤水、湄潭培训结束后,培训老师结束培训工作。各级各部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电话咨询培训老师。软件服务商办公室电话0851-5213209。
附表2:
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系统操作员呈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身份证号手机号发票开具单位名称
注:市直各单位操作员名单于10月8日、各县(区、市)操作员汇总表于10月12日前报市领导小组
办公室。联系电话:868216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