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安政〔2009〕65号
颁布日期:2009-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2009〕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安阳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河南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09〕56号)精神,围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医改总体目标,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让人民群众能够“好看病、看好病”。依据我市农村人口多、基础条件差、城乡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匀、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不健全、医药卫生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等实际,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努力打造五个亮点,为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2009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5%以上,参保人数达到56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参保人数达到58万人。2010年和2011年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继续扩大覆盖面。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发展成果,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豫政办〔2009〕126号)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2009年9月新学年开学时我市所有高校及时开展大学生参保工作,并在年底前将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3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按照全省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我市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办法。通过企业破产财产偿付、土地出让所得、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调剂等多渠道筹资,2009年年底前将未参保的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在内的其他各类城镇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对确有困难,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批准后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到2010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所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201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总工会。

4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全面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政策,并根据国家政策逐年进行调整。2009年开始探索开展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2010年开始,在全市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建立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依托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15种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统筹补偿和医保支付范围。2010年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3年内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09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要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三年内分别提高到75%和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基金管理,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在全市探索开展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研究城镇职工、农民工等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办法。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市民政局。

(二)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根据国家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切实保证所有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

7积极参加以省为单位的国家基本药物规范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降低采购价格。建立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送基本药物的机制,通过规范的竞争,确定配送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

8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确定包含配送费用在内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建立健全包括医药价格调查、成本监审、专家论证等内容的决策制度,提高价格决策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卫生局。

9建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制度。三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控制非目录药品使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收支,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鼓励优先使用并确定使用比例。从2009年开始,在我市要全面推进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零差率销售及相应报销政策的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10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11积极探索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认真总结郑州市药品网上招标采购集中配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我市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争取2009年内出台并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管理局。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2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省基本建设和国债资金,市、县(市、区)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对各县医院、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加强型建设,对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2009—2011年要完成10个县级医院、30个乡镇卫生院的国债建设项目,2009—2011年要分别建设474、1100和1182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至2011年,每个县(市)的县级医院、中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城市社区都有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13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结合河南省全科医生培养规划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目标,2009年全市选拔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33人(其中研究生1人、本科生21人、专科生11人),定向培养成人高校学生68人(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生33人、专科生22人),充实基层卫生队伍。在未来五年时间内,为我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引进研究生50名,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培养引进本科生500名、专科生500名,对5000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通过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到城市大医院进修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全科医师409名,全科护士400名,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全科医生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14建立公立医院支持农村卫生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实施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逐步形成城乡联动、共同发展、协议管理、互利双赢的基层卫生良性运行机制。一是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市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安钢职工总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分别对口支援一家县级医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二是城市二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从市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选派50名医疗技术骨干,到10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城市医院每年每批下派人员不少于5人,支援时间一年为一个周期,一年服务结束后由支援单位进行轮换。三是设立“全市卫生支农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国家卫生支农专项资金和市政府财政支持,按每人每年18万元筹集,实行专帐核算。通过卫生支农,3年内为每个卫生院建立1—2个特色专科,培养3—5名实用型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整体提高卫生院的服务能力。

15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安排启动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专项建设规划,逐步改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和条件。在行政东区建立公共卫生服务聚集区,各级疾病控制中心、监督中心(所)、采供血机构要达到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和足够的建筑面积,并将其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口和计生委。

16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定出台《安阳市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努力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政策、基本药物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加强中医基础能力建设,按照《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完成5所县级中医院的建设任务。其标准为:少于60万人口的县级中医院设床位150张,大于60万人口的县级中医院设床位250张,大于100万人口的县级中医院设床位300张。2009年要完成滑县中医院病房楼国债建设工程项目,启动市中医院改造工程,到2011年将全市各县级中医院全部改造一遍。三年内,规范市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符合标准的中医科和中药房。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四)逐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7抓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公共卫生项目。启动实施6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即:在全市启动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落实“降消”项目工作;2009年选择内黄县作试点,为8万多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40一59岁),以后逐年扩大试点县;积极争取我市成为全省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35—59岁)试点;为27万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开展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新发现一例,手术一例;完成1680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爱卫办、市残联。

18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全额安排。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09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19严格核定专业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冻结全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现有人员编制。有关部门要开展调研,摸清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实有人员、经费管理形式等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对现有人员重新择优聘用,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分流,新增人员按照《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实行公开招聘。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在核定人员编制基础上,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管理办法,落实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1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和城市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制度。制定分级诊断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逐步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依照属地关系,明确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对口支援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医院的执业医师可以把受援单位作为第二个执业地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2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情况复杂,按照国家先行试点、鼓励探索、逐步推开的原则,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内外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2009年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准备,2011年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推开。一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二是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四是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合并项目等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杜绝科室承包和各种形式的提成;完善分配制度,杜绝医务人员的工资分配与个人业务收入挂钩的管理办法。五是改革补偿机制,拟订全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有关政策,使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进行补偿。六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重点推进国家建设项目及市级卫生重点项目以及各县(市、区)卫生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加强县以上医疗机构建设,提升我市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编办、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23制订和完善区域卫生规划。研究制订我市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区域卫生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卫生局。

二、致力打造五个亮点

在做好省政府提出的五项工作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五个亮点,即“一室、二区、三院、四中心、五平台”。

24“一室”,就是建设规范化的村卫生室。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依法管理”的原则,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一所集体所有的标准化卫生室。市政府三年内每年投入400万元,专项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建设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整合农村卫生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把村卫生室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和财政预算,其投入与市政府形成6:4的比例,村委会无偿提供建设用地,到2011年全面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建设任务。2010年,全面建立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是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派出机构,人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药品集中招标、统一配送和零差价销售,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确保实现“六统一”,即:统一规划设置、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5“二区”,就是医疗服务中心区和医学教育聚集区。在东区建设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核心、以市人民医院为代表的医疗服务中心区,带动全市,辐射周边,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利用河南省卫生学校和安阳市中医药学校整体搬迁项目的契机,设立医学教育聚集区,继续加大投入,实行政策倾斜,加快“创专升本”步伐,促进我市医学高等教育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26“三院”,就是建设精神病专科医院、创新股份制医院,增设特需服务医院。在现有的市铁路医院和市中医药学校附属医院的基础上进行资源重组、功能整合,尽快建立符合我市市情和国家要求的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医院管理模式的创新,对符合条件又有一定基础的公立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造,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鼓励民营资本举办特需服务和高端服务的医院,作为公立医院的补充,加快形成多元办医的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27“四中心”,就是筹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临床检验实验中心和豫北区域医疗中心。

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将市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中心等单位集合,筹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区。该中心的建设要坚持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的总体要求,包涵国家三级甲等医院硬件标准建设,综合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卫生监督、血液管理、医疗急救、临床检验、健康检查等功能,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使之成为安阳社会服务功能建设的标志性项目。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在编制、用地和城市规划等方面给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一定的政策倾斜,利用3年时间把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一遍,到2011年,所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安排专项资金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购置设备。实施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到2011年,完成全部转岗培训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全科医生标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偿机制,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建立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药事服务补助制度,力争在全国形成经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推行家庭医生、团队上门服务等方式,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要通过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到2011年,全市建成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打造豫北区域医疗中心。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原则(试行)》,即每个地市级行政区域内可设置1—2个地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和专科医疗中心要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运用整合资源、强强联合,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努力构建豫北区域医疗中心。一是将具有百年历史的市人民医院整体东迁。利用政府投资、土地置换等方式,加快建设步伐,构建技术领先、设备一流、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区域性医疗中心的总体框架,使其形成带动全市、辐射周边的综合医疗中心;二是以市肿瘤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口腔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医院的专科特色,加大建设力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区域龙头地位的学科群体,使其形成享誉豫北、名扬国内外的重点专科医疗中心;三是做好市中医院的改造改建工程,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使其形成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中医医疗中心。力争利用3年时间吸收大批医疗卫生行业的专家学者,形成医疗集聚效应,努力将我市发展成为基本医疗、急救医疗、特色医疗相配套的豫北地区医疗中心。

建设临床检验实验中心。新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享的临床检验实验中心,负责为全市各级医院提供临床检查和科研实验服务,为临床检验、临床诊断、疾病治疗和科学研究提供实验数据,同时承担医疗检验业务指导、医技人员培训、临床检验项目和健康检查社会化服务等任务。该中心将瞄准国内一流标准,配备最新最优的检查、检验设备,实现全市卫生资源共享,减少医疗重复投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8“五平台”,就是卫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医疗急救平台,医疗救助平台,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平台及健康教育平台。

卫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是抓紧建设我市卫生系统公共通信网络,加强已有网络资源整合,促进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卫生系统信息化网络,在这个平台上为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各种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网络服务。二是实现市属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联网,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医疗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三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09年年底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要达到30%以上,5%的农村居民先行试点。该工作由基层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四是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IC卡接口改造和刷卡终端设备更换,为实现社保就诊、新农合就诊“一卡通”创造条件,实现医保机构、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直接结算。五是实现与省卫生厅、市政府之间的有效衔接,全面及时掌握卫生资源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信息,完善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分析功能,整体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工作效率,并拥有对突发事件识别、危机鉴定、应急预案启动以及调度、指挥和决策功能。

医疗急救平台。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由120急救指挥中心、紧急救援中心、急救站和医院急诊科(室)组成,合理布局,缩短服务半径,形成急救服务网络和急救信息网络。加强对各级急救服务网络机构的建设工作,推进急救服务体系由城市向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的延伸,2009年力争完成全市急救网络“全覆盖”的目标,全力打造实现15分钟急救圈;实现120急救指挥中心与各急救站之间、以及市级120急救网络与县级120急救网络联网,实现市县两级急救网络的急救医疗信息共享及全市急救指挥系统的信息化管理。

医疗救助平台。合理利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资助重度残疾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在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难以自付部分再给予救助或补助。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构建好全市医疗救助平台。

建设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平台。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安阳市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办法,明确司法、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处置机构,专门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赔付及提出完善医疗服务管理的建议等工作。利用这个平台,在出现医疗纠纷后,第一时间内做出快速反应,切实履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为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开辟一条公开、公正、公平的新途径。

建设健康教育平台。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保证健康教育经费。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在安阳电视台、安阳广播电台、安阳日报等主流媒体设立公益性的“健康栏目”,固定教育内容、固定节目时间、固定主讲专家,开展包括健康教育、灾害防治、保健养生、文明素质等内容的知识宣教;启动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传播健康教育知识的项目;组织全市健康生活方式巡讲活动,使全市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要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爱卫办。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09—2011年各项改革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根据上级规定,优先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需资金,同时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加强指导,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的方法步骤,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加大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这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改革深入人心,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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