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200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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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安阳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风险排查目的
通过全面排查,彻底澄清我市非法集资活动底数,掌握风险状况,为进一步加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有的放矢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工作,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二、风险排查内容
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情况进行排查,包括涉案的数量、性质、区域分布、发案特点、风险状况等信息。
三、风险排查方式
采取工商、人民银行、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排查工作组,对本辖区有关企业注册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真实性、银行账户的使用、广告真实性等信息进行核实的方式,发现企业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四、风险排查时间
2009年1月15日开始,至2009年2月25日结束。
五、风险情况评估
各县(市、区)政府对排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客观评估当前本地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步所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县(市、区)常务县(市、区)长具体负责。要研究制定周密的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组织专门力量成立排查工作组,认真开展对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和评估工作。
(二)认真排查,澄清底数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性质、区域分布、发案特点、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预案和处置方案,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市直有关部门在认真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排查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为确保此次排查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由安阳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对于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按要求认真排查、工作不力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风险排查报告
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形成整体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排查工作组织情况;辖区涉嫌非法集资情况;大案要案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内容。要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分类排队,对风险状况进行认真评估,同时根据风险状况,分别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要认真填写《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登记表》,并附本辖区新发案件和辖区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单个案件的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09年3月1日前将风险排查工作报告报市政府金融办。
联系人:郭海涛樊倩华
联系电话:2550969255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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