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漯政文[201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漯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成员:市政府秘书长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市工商局局长

市地税局局长

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行长

漯河银监分局局长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5年1月27日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