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吴汉东等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吴汉东等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经研究,决定聘请吴汉东、方世荣、周叶中、肖永平、柳正权、俞江、曹海晶、徐涤宇、麻昌华、李克武、丁文、刘文祥、李卫东、叶伟平、肖军、蔡学恩、柳平、刘昌国、严道清、刘爱军、冷春燕等21人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与本届政府任期一致。

特此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6日

正文:GG201456.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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