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 2011 〕 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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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基础之年,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年初市“两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期间的总体要求和2011年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和2011年的若干重点工作。为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
“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总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工业崛起、旅游跨越、城乡统筹、生态持续、人才保障”五大战略,着力打造小康咸宁、生态咸宁、宜居咸宁、健康咸宁、和谐咸宁,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一)坚定不移地推动内生增长。保持投资增长强度,优化政府投资,拓展民间投资,促进直接融资,依靠重大项目带动投资较快增长,力争累计投资4400亿元。拓展消费需求,积极实施扩大消费政策,促进消费升级,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力争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加速工业崛起步伐,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咸宁经济开发区建成国家级开发区;坚持合作共建,大力建设沿江、垂江经济带;着力打造电力能源、冶金建材、森工造纸、纺织服装、机电制造、食品饮料等6个年产值过百亿元的支柱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突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推动新农村建设纵深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改造提升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业,做大做强旅游、信息、文化、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有序发展房地产业。到“十二五”期末,力争旅游总收入占GDP比重达16%以上,三次产业比重达12:48:4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区经局、农办、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政府金融办、旅游局、行业管理协会、咸宁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局、文体新局、房产局)
(二)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把握先行先试主动权,突破性地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土地管理、投融资、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分类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点产品,推广一批先进技术,新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技事业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力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达20家,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00项,开发新产品200项,专利申请量达2000件。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区经局、国土资源局、政府金融办、公安局、人社局、编办、公务员局、教育局、科技局、文体新局、卫生局、经信委、农业局)
(三)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合作。全面融入开放大潮,真开放,先开放,大开放,全开放,形成人人都是开放精神的践行者、开放成果的创造者的生动局面。全面提升开放实效,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加强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大“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区的深度融合,推进与珠三角、长三角的全面对接,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充分借用武汉、广州、上海等大城市要素配置优势,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落户咸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重视引进高端产业;鼓励支持5-7家企业上市;发挥区位交通优势,打造未来湖北物流中心。着力推进出口增长,加快出口产业带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支持优势企业境外投资。(责任单位:市区经局、发改委、招商局、人社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四)坚定不移地统筹城乡发展。牢固树立全域发展理念,以“两纵三横”为纽带,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率先建成改革开放先行区、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工业园区化、产业集群化、城镇特色化发展。大力培育发展中心镇,建成一批工业型、农业型、商贸型、旅游型、资源开发型的特色镇,发展成为县域经济次中心。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中心村建成城镇化居民点,促进社区建设功能化、管理网格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农办、经信委、民政局)
(五)坚定不移地推进低碳发展。树立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建设“两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打造全省首个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一批低碳工业园和低碳产业项目。发展绿色建筑,创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抓好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促进农村低碳化建设,提高水、土地、矿产等各项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实施绿色生态工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经信委、环保局、水务局)
(六)坚定不移地发展民生事业。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规范劳动就业市场,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鼓励自主创业。逐步建立全覆盖、可选择、多层次、能转接的城乡一体社保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加大民生事业投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完善信访维稳和安全保障机制,巩固和发展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房产局、国资委、财政局、文体新局、文明办、信访局、维稳办、公安局)
二、2011年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
2011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5%、1%。
(一)推动经济运行在加快转型中提速提质
着力扩大内需。努力增加投资,健全重点项目推进机制,重点抓好100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建设,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加快推进以咸宁核电、赤壁电厂二期、咸通高速、通界高速、咸黄高速、嘉鱼长江大桥、杭瑞高速咸宁段、潘家湾码头等八大项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林浆纸一体化、赤壁长江大桥、皇明太阳谷、南玻节能玻璃等重大项目取得重要进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咸宁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注重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投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行)。抓住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加固、泵站改造、灌区配套等建设工程,确保水利投资大幅增长(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项目库建设,争取更多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投资目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全面促进城乡消费,进一步落实好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有效提升消费能力,努力开拓消费市场,不断优化消费结构,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5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供销社)。加快推进以咸宁游客接待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温泉乐园、金桂湖国际休闲度假中心、嘉鱼山湖连江风景区、赤壁龙佑温泉二期、九宫山旅游度假中心、崇阳浪口温泉等八大项目为重点的消费设施建设工程,大力加强专业市场、高端商场和特色商业街、星级酒店、社区便民街、乡村农家店建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住建委、城投公司、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继续实施社区“双进”工程,扩大“万村千乡”、“双百”、“新网”等工程覆盖面,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80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商务局、供销社)。大力推进“三下乡、两换新”力度,服务农村消费,繁荣农村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强化市场监管,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
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快工业集群发展步伐。做强支柱板块,推动六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确保六大支柱产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达8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行业管理协会)。做大创新板块,着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新型环保材料、电子信息、船舶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开展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创新型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等专项行动,加强创业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兴产业的主要指标增幅不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做优活跃板块,支持各级开发区加快发展,促进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确保园区工业总产值增幅均高于25%,咸宁经济开发区主要指标增幅达3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咸宁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精品名牌培育力度,新增10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抓好要素供应保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规模种植、特色养殖、林下经济、观光农业,促进特色农业更特、优势农产品更优。继续抓好优质粮产业工程,力争农业总产值增长5%。支持咸安畜禽、嘉鱼蔬菜、赤壁水产、通山水果、通城油茶、崇阳鸭业等特色基地建设,力争优势农产品基地发展到35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山上再造”、秋冬农业开发(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主攻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新增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经信委)。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积极推行“农超对接”等经营模式,切实搞活农产品流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新增“三品”标志认证3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双康”时代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业,打造城市旅游综合体,建设旅游主题街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城投公司)。坚持以生态为基础、以文化为核心、以产业为引擎,加快整合旅游资源,不断充实旅游要素,健全旅游配套设施,开发旅游特色产品,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办好第三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力争接待游客达14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体新局)。积极发展楼宇经济、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创意等服务业态,大力发展评估、咨询、物业等新兴服务业(责任单位:市房产局、交通运输局、政府金融办、文体新局、住建委)。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市房产局)。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发展数字物流,建设信息化示范市(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广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努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以规划为龙头,以建管为重点,以产业为支撑,加快谋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力争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城管执法局)。高昂市区发展龙头,进一步完善市区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整合市区资源,加大“五城二区”建设力度,抓好咸安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加快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经济开发区、市职教新城建设指挥部、旅游新城建设指挥部、梓山湖生态新城建设指挥部)。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城区控制性规划覆盖率达80%(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拉大主城区框架,逐步完善综合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防洪、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承载力、产业聚集配套力和市民生活保障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城投公司)。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五城同创”,大力整治违章建筑,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现状(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创建办、环保局、旅游局、卫生局、住建委、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加大城市经营力度,加快促进“城中村”、“城郊村”改造,提高土地、资产等资源的营运效益(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咸安区人民政府)。推动县域经济协调更快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抓住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机遇,启动咸嘉临港新城建设,大力推进“北三县”中小城市群和“南三县”特色经济带建设,继续支持咸安抓好物流、纺织、森工等产业建设,支持嘉鱼抓好化工、建材、船舶制造等产业建设,支持赤壁抓好纺织服装、能源、造纸等产业建设,支持通城抓好涂附磨具、陶瓷、电子等产业建设,支持崇阳抓好汽车配件、钒业、医药卫材等产业建设,支持通山抓好乡村旅游、石材产业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综合实力在全省争先进位(责任单位:市区经局、经信委、行业管理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围绕夯实基础、培育产业、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加快中心镇建设,力争1—2家进入全省30个镇级市试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加强中心村建设,优化空间布局,集约配置资源,以点带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农办)。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户籍和社保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
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开展先进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推进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重点领域节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确保县(市、区)和咸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环保局、咸宁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环保等低碳产业,加大与省联发投、华彬国际集团合作力度,加快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投公司、环保局、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安区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界碳汇造林(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加大“两湖”、“三河”、“十库”等重点水域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山体水体保护、水土保持、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建立健全防御极端气候变化的预警预报体系,增强处置气象灾害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二)推动民生事业在共建共享中全面进步
改善人民生活。认真落实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职工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兑现津补贴政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扩面工作,完善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搞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医疗保险提高待遇等工作,力争五险参保面达15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赤壁市人民政府、通山县人民政府)。坚持脱贫奔小康、城乡结对共建、开发式扶贫相结合,加快推进通山脱贫奔小康试点,落实好贫困地区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决1.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问题(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移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促进文化繁荣。本着公益、基本、均衡、便利原则,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艺精品生产,不断繁荣舞台艺术。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开展送戏、送书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挖掘、整理、传承民俗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出更多理论成果和文化精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娱演艺、网络文化等重点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形成一批骨干企业。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大力推进健身网点建设,做好亚洲沙滩排球巡回赛承办工作(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局)。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文明办、科技局)。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升传播能力。强化对外宣传,提升城市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加强人才培养开发。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坚持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一起抓。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教育体系。健全柔性引才机制,做好急需的高层次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激发用人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公务员局)。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发展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充分发挥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和潜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入园、入村、入户,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增加2家、转化科技成果8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整合农业科技资源,组建农业科学院(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编办)。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医改工作,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和慈善事业(责任单位:市妇联、团市委、老龄委办、残联、民政局)。扎实抓好档案、保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档案局、保密局)。认真做好市、县两级地方志书编纂出版(责任单位:市方志办)。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加快推进以市博物馆、妇儿中心、青少年宫、传媒大厦、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十六潭公园、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公寓等八大项目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文体新局、妇联、团市委、广电局、住建委、民政局)。
创新社会管理。健全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服务功能。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推进农村社区化发展。依法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危机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督,推进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药监局、卫生局、地震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管,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保持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商务局、农业局、粮食局)。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化“平安咸宁”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治办、维稳办)。加强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支持驻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防办、财政局)。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台办、外侨办)。
切实为民办实事。在普惠、量力、当年的原则下,努力为城乡居民办好十大惠民实事建设工程。(1)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人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办、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新建和筹集2826套廉租房和公租房,逐步解决教师住房困难(责任单位:市房产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应参保人员达到32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投入资金2亿元,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连片整治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6)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农办、城乡规划局、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支持县(市、区)村级卫生室建设,提高村级医生补助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8)开工建设63公里咸安至崇阳生态旅游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9)启动王英水库自来水工程建设,完成一号桥自来水厂泵站迁移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水务局、城投公司、咸安区人民政府)。(10)依据市区教育布局规划,在市新城区改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城乡规划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改革开放在解放思想中提升境界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以先行先试的胆识和魄力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承接武汉产业转移,努力拓展厅市合作共建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区经局)。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骨干企业向优势行业和优势产业集中(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经信委)。稳妥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人社局、财政局)。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巩固发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促进资源产权和产品自由流动(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吸引和支持金融机构进驻咸宁(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鼓励优势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政府金融办)。完善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农”、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制定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产业结构升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优化税源结构,加强税收征管(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土地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四位一体、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武广高铁和武咸城际铁路开通机遇,优化发展环境,诚招天下客商,承接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咸宁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快对接沿铁路、沿江城市群和经济带建设,促进产业互动、资源互利、市场共享、合作共赢(责任单位:市区经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招大、引强、选优的思路,瞄准“国”字号、行业100强、世界和全国500强企业,做好招商引资和择商引智工作,推动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户咸宁。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提高项目履约率、见效率,力争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7亿美元(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咸宁经济开发区、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大力促进全民创业。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经济发展意识,把对外开放与对内搞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政府鼓励、社会支持、市场调节的创业机制,完善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推动城乡居民灵活就业,支持各类企业再创业,让全民创业、自主创业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经信委)。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非禁即入”,营造全民创业、“草根经济”蓬勃发展的土壤和气候,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经信委、工商局、商务局)。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新增个体私营企业6000户(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工商局)。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适应国际市场和需求结构变化,着力培育一批出口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突出抓好以玉立砂带、三环方向机、友进钒业、大昇印染、华舟重工、汇昌皮革、石通石材、汇美达等八大企业为重点的出口基地建设工程,打造先进制造业出口基地,建设服务外包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型出口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力争外贸出口总额达2亿美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境外投资。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外派劳务非经营性的综合基地,扩大对外劳务输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努力改善通关条件,争取武汉海关和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咸宁办事机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咸宁经济开发区)。
(四)推动政府服务在转变职能中优化改进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加强规划指导和经济运行分析调度,提高经济运行的稳健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发展要素集聚(责任单位:市监察局、人社局、发改委);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银监局、人行)。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依法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坚持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公众听证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评议考核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制定和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机制(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司法局)。探索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发展电子政务(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电子政务办)。
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注重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效能告诫、诫免教育等措施,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事管人。注重投诉办理,加快效能投诉网络建设,建立效能投诉督查反馈、跟踪回访制度(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注重精简会议文件,开解决问题的短会,发合法管用的文件。控制和规范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注重完善政风行风评议机制,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政务督查、效能监察、绩效考评,以效定绩,以为立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政府法制办)。
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政府公务人员讲政治、重品行、做表率。全面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着力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深化“十个全覆盖”工作,加大源头治腐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政府采购、资产转让、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管。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和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全面开创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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